政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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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大师:领衔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申办的工作室应拥有不少于3人(不含领衔人)的技能人才团队。
(二)有保障:申办单位要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技能大师的工作职责,并与技能大师签署工作协议。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工作有贡献及培养技能人才、授艺带徒有成效的技能大师有相应的奖励制度。
(三)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的。
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有机结合的优势,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二、政策优惠
(一)对认定为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开办经费补助3万元,所需资金从县人才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对认定的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对工作室的领衔人,优先推荐参加省高技能人才国(境)外培训及杭州市首席技师、淳安县首席技师及其他各类人才奖项的评选。对工作室直接培养的技能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技能竞赛。
(四)对工作室培养满1年的技能人才,经领衔人推荐的,允许破格进行高一等级技能鉴定。
(五)对履行职责任务成效显著的工作室给予通报表彰。
三、主管部门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