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解读:
本政策实施后新注册的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和纳税10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企业,对企业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家企业不超过10名),从聘用起计算,按个人对本区的贡献额,5年内按100%的标准根据约定补助企业或个人;对高级管理人员股权退出所产生的区级贡献额,按照50%的标准补助。对企业高管人员、高级技能人才及其子女,在户籍、就学、就医、参军、出入境等方面享受优先保障待遇。单个企业的奖励对象累计奖励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
适用地域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