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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数据生态产业。支持数据内容去重、数据脱敏、数据字段标准化等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支持区块链技术创新及应用示范;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安全、互联网+、工业控制与行业智能技术、物联网与云计算、微电子技术、制造业信息化、空间信息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二)高端装备制造业。支持航空航天产品及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及自动化装备、无人机、电动汽车、机器人、大型工程施工成套设备、电力系统装备、高端配套基础零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新材料应用研发与成果转化。
(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及能力提升。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为目标。支持科研院所、龙头骨干企业等优势研发单位,围绕自身发展需求建立以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人才培养、合作交流为核心业务的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增强高新区在大数据、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企业依法成立,工商、税务关系均注册登记在贵阳高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申报之日起计算,申报前近三年内征信无不良记录;
2.项目应符合贵阳高新区科技、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性和经济社会效益,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应具备实施项目的研发环境和能力,包括办公场所、仪器设备、水电设施及研发管理团队等;
4.企业匹配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首先落实资金来源;
5.企业(机构)获贵阳高新区科技计划支持的在研项目不超2项(含2项),且无执行到期未验收项目。
6.企业与清华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并有相关佐证材料。
(二)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不超过12个月。
三、主管部门
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