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推荐
暂无政策推荐
(一)对我市在 2019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期间获得授权 的国内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给予奖励。
(二)授权日在 2019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期间的国境外 专利给予奖励。
(三)从专利申请日算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对维
持 6 年以上发明专利年费给予奖励,小微企业发明专利前三年度 的年费,按费用减缴后的金额标准予以奖励,其中:专利年费滞 纳金不属于专项资金奖励范围。
(四)知识产权清零企业
1.专利清零企业:对我市在 2019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期 间获得授权的企业自主申请的与主导产品或者核心技术紧密相 关的首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给予奖励。同时,对设在徐州 区域的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辅导辖区内企业首次获得自主申请 的发明专利授权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奖励。
2.商标清零企业:对在 2019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期间获
得首件注册商标的规上、高新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 范》省级绩效评价或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
(五)专利密集型企业:对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专 利拥有量达到市级奖励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已享受过奖励政策 的企业就同一类型奖励不重复进行。
二、政策优惠
按比例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三、主管部门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