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00万元用于公共实训基地设备更新;对认定为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市财政按国家、省项目资金1:1的比例给予配套;鼓励企业设立技能大师(首席技师)工作室,发挥高技能人才在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以及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8万元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