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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鼓励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入股技改企业,进行设备投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改按设备购置额实行后补助。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活动,探索“创新券”扶持方式。
3.引导实施重大项目。对于设备投资额度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技改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4.鼓励高端制造。鼓励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加大创新投入,增加环保设备。对纳入《青阳县技改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且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当年设备投资额取前5名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设备购置总额(单张发票需10万元以上)的1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奖补财政贡献。对列入《青阳县技改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且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投产下一年度比投产当年税收增幅达100万元以上的,从投产下一年度起,连续3年,由企业所在地将财政贡献增量中实得部分,分别按100%、80%、60%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降低融资成本。对列入《青阳县技改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且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企业获得的用于项目建设的固定资产贷款,给予40%的三年贴息补助,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7.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对企业相关证照齐全,列入市级及以上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在规定期限内淘汰退出,且通过验收的铸造、非金属材料加工类企业按每户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8.支持产业服务及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发挥企业服务平台作用,对主导产业相关非盈利性研究院每年按实际支出的70%安排工作经费,每个每年不超过20万元(每年初凭工作计划及预算可以预支10万元),用于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开发与引进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