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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前纳入且仍在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独立法人)。
省属企业通过所在市(县)工信、财政部门申报。
二、奖励政策
对2023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3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奖补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三、主管部门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0371-65509847
邮箱:hngxtyx2022@163.com
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371-65808060
邮箱: hncztqycys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