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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秀知识产权专利类奖励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a)发明专利解决了本领域的核心技术问题,其产品、方法或改进属于重大发明创造;
(b)发明专利已经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产品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加500万元以上的;
(c)该专利无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署名纠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情况,有应对专利纠纷的能力;
(d)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
(2)优秀知识产权老品牌类奖励需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一是获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
二是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a)品牌创立30年以上(含30年);
(b)拥有商标权10年以上或实际使用商标30年以上;
(c)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d)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e)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f)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二、资助形式及额度
经评选为优秀知识产权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主管部门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