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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项目主要是指能有效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主要涉及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
1、低碳能源项目。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分布式清洁供暖和制冷项目(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天然气三联供等)。
2、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项目。绿色低碳技术或产品研发、装备制造、应用推广和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领域清洁燃料转换项目、系统节能项目、中低温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等。
3、低碳建筑项目。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绿色建筑认证运行标识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建筑系统节能、被动房建设项目等。
4、低碳交通项目。共享单车项目、共享汽车项目,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推广项目,老旧柴油货车淘汰项目,智慧路灯、智慧交通数据平台项目等。
5、其他低碳发展示范项目。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植树造林项目,农村沼气利用项目,垃圾焚烧发电(供热)项目、垃圾填埋气利用项目、污水处理沼气回收利用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等。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项目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及会计管理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3、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4、项目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效益突出,具有显著的低碳发展示范效果。
5、 申报项目为已完工项目(2019年9月1日之前完工的项目不予受理)、已开工建设项目或完成前期工作可立即开工建设的项目( 须确保在2020年12月之前完工)。
6、 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政策优惠
获得低碳专项资金补贴。
四、主管部门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