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建设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审计服务投标邀请书
一、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建设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预算:9.5万元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三、采购人信息及采购需求采购人: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联系人:黄海燕联系电话:0731-88665641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四、招投标相关工作安排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9日2、招标文件公告媒体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w.changsha.gov.cn/)3、纸质投标邀请书领取截止时间有投标意向的单位需于2020年5月9日下午5:00前领取纸质投票邀请书,未领取邀请书的将不予接受投标。4、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于开标指定日携密封的投标文书至开标指定地点直接提交。5、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的规定进行报价。(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3)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按总额包干不得增加,因实际审计项目减少则按审计费用规定相应核减。6、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1日10:00(北京时间)。长沙市农业农村局1120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投标人可于开标时间前半小时携投标文件参与开标。7、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开标日,由市农业农村局内部采购小组现场开封投标文书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确定中标单位。按竞争性谈判的最低价入选原则确定中标人。最低报价相同的,以第二轮报价为准。第二轮报价仍相同的,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定。8、中标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4日止(3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立即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相同或类似项目审计经验。(2)具有与本方案(采购需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六、投标人须提交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提交投标人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1)纳税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者2020年1月-2020年3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0年1月-2020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者2020年1月-2020年3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0年1月-2020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报价一览表七、其他规定1、本次投标期限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延期进行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仍达不到3家条件的,由评标小组出具意见后报局领导进行最终批准。2、中标单位和实施单位须是同一单位,中标项目提交的成果需盖中标公司的公章。附件1:采购需求附件2:报价一览表附件1: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2019年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建设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审计服务二、服务内容1、现场审计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建设项目33个(家庭农场30个、合作社3个,项目分布于全市各乡镇、村)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6月20日前出具验收结果并提供审计报告;2、现场审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5个)建设投资情况,9月30日前出具验收结果并提供审计报告;3、审计重点为项目总投资的真实性,项目建设资金的支出是否合规,账实是否相符,项目资金是否实行专账管理,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规范,各项支出是否符合批复立项的投资概算表;是否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等。三、其他要求及说明1、审计费用参照湘价服(2010)183号《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清算审计收费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折算后,预计总审计费用不超9.5万元,最终以实际中标价为准。若实际审计个数少于计划审计数,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项目0.2万元/个,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投资额100-500万)0.5万元/个,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投资额1000-5000万)0.6万元/个扣减审计费用。2、结算方法付款人:长沙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项目审计完成并提供审计报告后付5万元,剩余款项待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审计完成并提供审计报告后一次性付清。3、对中标单位的要求:(1)中标单位须保证派出人员客观公正依法开展工作,遵守有关纪律和职业道德。(2)中标单位应派出经验丰富的资深专业人员,与委托方积极配合。(3)中标单位中标后,立即签订合同,开展工作。(4)中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在执业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方数据资料秘密严加保密,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委托方同意外,中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所知悉的秘密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提供。4、如发现任何提供虚假资料,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责任人员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不一致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中标资格。5、本项目采用按中标计费办法计算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对于出现的新情况,由中标方、市农业农村局报财政局批准后执行。附件2:报价一览表(样表)项目名称2019年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建设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审计服务服务内容1、现场审计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建设项目33个(家庭农场30个、合作社3个,项目分布于全市各乡镇、村)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6月20日前出具验收结果并提供审计报告;2、现场审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5个)建设投资情况,9月30日前出具验收结果并提供审计报告;3、审计重点为项目总投资的真实性,项目建设资金的支出是否合规,账实是否相符,项目资金是否实行专账管理,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规范,各项支出是否符合批复立项的投资概算表;是否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等。报价小写: 大写: (以大写为准)项目联系人备注投标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相关附件下载: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竞争性谈判
20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