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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技术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委(商务委)、浦东新区科经委、市属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为加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考核,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进一步做好技术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投产,促进有效投资,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8〕1号),对本市2019年度技术改造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各区经委(商务委)、浦东新区科经委、市属集团公司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具体验收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二、验收申请和材料要求         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应当在下达资金计划后三年内完成验收。项目单位在项目完工后六个月内备齐验收申请材料,经各区经委(商务委)、浦东新区科经委、市属集团公司初审后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验收申请。         (一)项目完工条件         1.项目按照协议书(计划任务书、资金申请报告)的建设内容实施,基本完成项目建设;         2.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并稳定试运行一定时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基本达到预期要求;         3.项目经市经济信息化委委托的审计单位(下称审计单位)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项目资料齐全、完整。         (二)验收申请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文件;         2.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书;         3.项目审计报告;         4.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验收材料的审核         市经济信息化委委托的验收单位(下称验收单位)收到项目单位的验收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核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1.验收材料符合要求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         2.验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两周内对项目单位一次性提出材料完善的整改要求。         三、验收方式和内容         验收单位组织相应领域的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由3或5名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工程、技术专家必须具备高级职称,财务专家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财会职称。         项目验收采用会议评审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协议书(计划任务书、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变更审批意见审核以下内容:         1.项目是否已经完成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达到基本要求;         2.项目单位产品、规模、技术水平是否实现预计目标;         3.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验收组对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作出整体评价,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单位根据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并上报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验收结果         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验收单位的验收结论和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出具项目验收结果。         (一)验收通过         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的,验收通过:         1.项目已经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基本实现预计目标;         2.项目实际完成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达到计划核定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70%及以上。         (二)验收不通过         存在下列情况的,验收不通过:         1.项目单位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导致实际完成的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与计划有明显差距,实际完成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较计划减少超过30%的;         2.项目实际完成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低于2000万元的;         3.专项资金使用中有挪用、截留等违规行为;         4.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不真实;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资金拨付         验收通过的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实际专项支持资金为计划专项支持资金的60%(2015年至2017年的项目)或者50%(2018年及以后的项目):         1.项目实际完成设备投资不足计划核定设备投资三分之二;         2.项目未能在资金计划下达后三年内完成验收且未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其余项目根据实际完成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达到计划核定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确定实际专项支持资金:         1.项目实际完成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达到计划核定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90%及以上的,项目实际专项支持资金为计划专项支持资金;         2.项目实际完成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原支持比例专项支持资金可以达到5000万元,项目实际专项支持资金为计划专项支持资金;         3.项目实际完成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达到计划核定项目总投入(固定资产投资)70%但不足90%的,项目实际专项支持资金按计划专项支持资金同比例核减。         采用后补助的项目,由各区经委(商务委)、浦东新区科经委、市属集团公司向市经济信息化委申请专项支持资金,市财政局一次性予以拨付;采用分次拨付的项目,由各区经委(商务委)、浦东新区科经委、市属集团公司向市经济信息化委申请专项支持资金尾款,市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尾款。         六、项目整改和撤销         项目验收不通过的,验收单位在验收会后一个月内对项目单位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项目单位完成整改后将整改情况报验收单位。验收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整改验收,同一项目只进行一次整改验收。         逾期未整改或未通过整改验收的,市经济信息化委撤销该项目。采用后补助的项目,市财政局不再拨付专项资金。采用分次拨付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将已拨付的专项资金按原渠道上缴市财政局。         七、材料归档         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单位应及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书,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经委(商务委、浦东新区科经委、市属集团公司)及验收单位三方分别存档,项目验收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验收结论;         2.项目验收概况表;         3.验收组验收意见;         4.验收组人员签到表;         5.项目验收申请文件;         6.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书;         7.项目审计报告;         8.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其他材料。         八、其他要求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享受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资金和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技术改造项目,其验收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操作。自2019年1月1日以后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可参照本通知操作。         九、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化委产业投资处         联系人:占海燕,联系电话:23119346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5月11日
2019-05-20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申报2018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专项奖励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府发〔2017〕23号)和《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核心团队专项奖励办法》(沪经信规范〔2018〕4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我委组织开展2018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专项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第四条标准、以软件开发为主营业务并经市评审工作小组确认的软件企业;符合49号文第三条标准、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并经市评审工作小组确认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49号文第二条标准以集成电路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以及参照49号文第二条标准、以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并经市评审工作小组确认的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         (二)在本市注册成立两年以上,连续盈利且依法纳税;其核心团队成员在本企业中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且在本市依法纳税;         (三)企业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四)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近两年知识产权拥有量增长不低于5%;         (五)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近两年研发费用稳定增长;         (六) 企业2018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或200亿元以上。         二、申报和初审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6月14日。         企业递交书面材料:2019年6月17日。         区县初审: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7月8日。         三、申报材料         登录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ic.gov.cn)进行在线注册,注册后填报《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专项奖励申请表》,并提交列申请材料:         (一)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专项奖励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及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请提供财税〔2016〕49号文附件2中要求的备案资料(2017年度、2018年度);         (五)通过第三方平台查询的2017年-2018年知识产权列表;         (六)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成员2017年、2018年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完税证明;         (七)核心团队成员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高管聘书、董事会决议、核心技术开发人员研究成果以及有效激励和约束手段等相关证明和证书)         四、企业申报地点         装订成册的材料递交给企业税务登记地所在区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材料一式贰份,一份企业自行留档备查,一份交税务登记地所在区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解释人:1、软件产业:夏益飞,23119348                2、集成电路产业:周乃文,23117651
2019-05-16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本市2019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府发〔2017〕23号)的相关要求,加快推动本市集成电路产业链协同发展,提升产业工艺技术能级,根据《上海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专项支持办法》(沪经信法〔2017〕673号),我委组织实施上海市2019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系在本市登记注册并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三条标准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二)申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利用本市集成电路生产线实现线宽在45纳米及以下的工程产品流片。         (三)申请本资助的项目必须拥有产品的布图登记证书或与之相关的发明专利。;         (四)申请本资助的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的支持。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2019年5月14日-2019年6月6日,申报单位至企业税务登记地所在区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27日,区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2019年6月28日,区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电子信息产业处。         三、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上海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专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第三方评估证明或企业自评报告(评估报告需包括财税〔2016〕49号文附件中的备案资料);         (三)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四)与本市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签订的工程流片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与复印件对照无误后退还);         (五)首轮流片产品的情况说明(产品主要功能、技术指标、与公司其他相关产品的差异说明;产品后续产业化情况;公司近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所有项目情况说明等);         (六)申请本资助的项目产品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承诺函;         (七)首轮流片产品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布图登记证书或与之相关的发明专利);         (八)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九)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打印(复印),按上述顺序排列,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周乃文 电话:23117651。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专项资助申报事宜,请申请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2019-05-14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9年本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申报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办法(试行)》(沪经信法(2017)231号)的规定,我委组织实施2019年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2.申报单位必须拥有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的软件著作权和相关发明专利;         3.申报的首版次软件产品销售金额累计不低于50万元,最多可支持前3个销售合同;         4.销售发票开票时间须为(2016.6.1-2019.5.24),且时间跨度不能超过半年(第一个合同对应的发票和第三个合同对应的发票须在一年内)。         二、支持领域         本市重点支持应用于工业相关企业的工业软件或工业APP:         (一)嵌入式操作系统、实时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软件;         (二)研发设计、生产控制、工控安全等工业软件;         (三)工业大数据、工业云计算、安全测试、安全监控等平台软件;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同时进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与线下受理材料内容必须一致。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ic.org.cn)进行注册,注册后在线填写《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网上受理截至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         3.线下受理:项目的申报单位需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雪野路1000号10、11号窗口,线下受理截至时间为5月27日。         四、申报材料         1.《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申报表》(网上填报,在线打印);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首版次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及相关发明专利证书;         4.首版次软件产品第三方测试报告;         5.首版次软件产品的销售合同及发票、货款到账凭证;         6.用户应用报告(须用户单位盖章);         7.公司近2年主要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         8.公司近5年获得的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列表;         9.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10.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方面材料;         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排列,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五、专项评审         我委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审核合格的将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验证和评审,经综合平衡后编制拟支持项目计划。         本专项支持资金采用后补贴方式安排使用,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前3个首版次软件产品销售合同累积金额的20%。         六、联系方式         1.夏益飞 电话:23119348         2.技术支持:市信息中心 62129099-2257         七、申明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2019-05-14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工业固废排放核算,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6号,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要求,本市将落实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价管理         根据《办法》要求,拟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业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可向市经济信息化委申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专家对申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估,经公示后发布推荐名单,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建立名单动态调整机制。         二、评价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领域内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和其它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及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评价有关内容参见《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指南》(附件1)。         三、评价流程         (一)列入推荐名单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按照相关政策制定并公开工业固体废物和其他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收费标准,以及开展评价的工作流程。         (二)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自主委托推荐名单中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评价结束后,向企业及时出具评价报告,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评价结果,公示期满后有效。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评价报告负责。         (四)企业按期报送《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见附件2)。         四、监督检查         (一)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配合做好本区企业的年度、季度报表收缴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市经济信息化委与市税务局定期交换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相关信息,协同开展后续管理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落实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开展监管事宜时,可参考评价报告。         (三)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每年不定期对第三方服务机构、享受产业扶持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覆盖面50%左右)。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国家税收及专项扶持资金的,提请有关部门停止各项优惠政策并追缴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申请备案、能力考评和运行管理,以及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的季度、年度统计分析、评估等工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19年1月22日
2019-05-13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上海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沪府发〔2016〕79号)等重要文件精神,推进本市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优质大数据服务供应商,促进本市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打响本市大数据品牌,有效支撑本市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发展,现就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列入《推荐目录》的大数据服务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通知所称的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是指从事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安全、应用等经济活动,提供数据治理,以及大数据产品的研发、设计、实施、集成、运维等相关信息技术服务,并具备解决方案供应能力的产品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         (二)依法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三)上一年度大数据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符合上海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导向,在所服务的1-3个主要行业领域影响力大,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在细分领域处于优势地位,具有鲜明的示范性;具备从方案设计、建设实施到运维服务等解决方案供给能力;积极探索采用新的服务模式和业态,促进大数据技术产业化。         (五)申报单位需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工作程序         (一)各区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经委、科委、信息委或科经委等)、中央在沪企业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所管辖的大数据服务供应商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推荐目录申请书》(见附件1),并报送所属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推荐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和严格把关,并汇总上报《上海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推荐目录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四)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开展第三方专家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形成《推荐目录》,对外正式发布,《推荐目录》有效期为一年。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于2019年6月17日前,将《上海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推荐目录申请书》(纸质文件一份和电子档光盘)及《上海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推荐目录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文件一份和电子档光盘)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列入《推荐目录》的服务供应商应每半年定期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报告企业经营情况,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推荐目录》的使用         列入《推荐目录》的服务供应商,享有以下优先权:         (一)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部委项目;列入本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培育计划和重点企业库;优先考虑列入本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二)向政府部门及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实施信息化项目建设时予以推荐。         (三)优先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大数据国际论坛、行业沙龙、高端峰会等活动;优先列入上海市大数据案例集;在电视台、平面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市级宣传平台上予以宣传。         五、申明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推荐目录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进行受理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         联系方式:市经济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大数据发展处)         联 系 人:李强、崔晓君         联系电话:23117649、15921339869         联系邮箱:liqiang@sheitc.gov.cn         联系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010室         联系邮编:200125
2019-05-10
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集成电路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2019〕1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提升集成电路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突破集成电路领域核心关键技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集成电路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关键核心产品技术攻关      方向1.集成电路制造装备、材料及零部件      研究目标:研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大集成电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产品,突破和掌握集成电路制造高端装备系统设计、集成和应用关键技术,持续提升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的零部件配套能力。      研究内容:(1)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用关键零部件研发、验证与应用。(2)面向集成电路领域激光隐性切割技术研究与工艺验证。(3)硅片晶圆标识技术研究与验证(4)高能离子注入机关键技术研究与样机验证。(5)10nm铜化学机械抛光液及14nm大马士革工艺光刻胶去除剂研发。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2.集成电路制造关键技术      研究目标:突破集成电路制造工艺模块开发和工艺整合关键瓶颈,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技术,支撑先进工艺生产线建设和量产能力提升。      研究内容:大面阵、高动态CMOS图像传感器工艺研发提升。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3.核心芯片器件、模块及其应用      研究目标:与汽车等优势产业和应用需求紧密结合,持续推动核心产品的产业链上下协同创新,突破芯片、模块自主设计、制造和应用关键技术。      研究内容:(1)750V/250A以上功率等级IGBT芯片、模块开发及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2)高能氢注入沟槽场中止IGBT工艺开发。(3)碳化硅功率器件、光导开关器件研发和应用。(4)车规级集成电路芯片及相应传感器、控制器研发并小批量试装验证。(5)面向第四代PCIe通讯的超高速时序整合芯片研发与产业化。(6)汽车级EEPROM研发与应用。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专题二、前瞻和共性技术研究      方向1.集成电路前沿理论与技术      研究目标:面向高性能非易失存储与低功耗计算的基础问题,探索新材料、新结构和新原理,实现超高速低功耗非易失存储与计算,完成原型器件验证。      研究内容:研究非易失存储中的载流子微观输运机制,探索其在存算一体化和神经形态计算等方面的应用。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独立法人单位。      方向2.集成电路新器件、新工艺、新方法研究      研究目标:面向未来电子学对更多功能集成智能微系统芯片的重大需求,突破材料级、器件级、系统级一体化微纳集成芯片技术,为下一代智能集成微系统芯片提供支撑。      研究内容:三维异质集成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芯片验证。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个研究内容支持不超过2项。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独立法人单位。企业牵头项目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尚未验收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6.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7.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的研究内容相关领域有较强的团队和技术基础。鼓励联盟、功能型平台组织产业链上下游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市区联动扶持项目。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gov.cn);      (2)一网通办—财政科技—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至6月6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四、评审方式      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采用通讯评审)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五、立项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其它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2019-05-09
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2019〕1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面向本市重点产业发展,集中优势资源,推动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打造高质量产业化创新成果和功能平台,加快构建集产业链、创新链等为一体的产业要素体系,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方向1.北斗导航空间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突破北斗导航空间信息产业发展瓶颈技术,实施共性技术攻关;加强北斗导航融合创新,促进应用技术开发;支撑北斗导航空间信息产业持续创新发展,布局前瞻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1)多目标感知与高精度融合定位导航系统、星地一体化信号增强服务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2)高性能导航定位核心部件、位置服务核心算法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3)自主导航、空间信息大数据、通信导航遥感融合应用方向创新技术研究。(4)多源数据融合、变化检测、参数定量反演、遥感大数据服务等技术研究,在海洋、海事、城市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5)新型遥感载荷、质量提升与智能处理分析等关键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研究内容(3)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研究内容(4)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研究内容(5)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研究内容(3)、(5)申报主体是本市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2.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进一步推进上海大数据流通交易市场发展,建设上海市数据安全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突破区块链关键技术,鼓励相关行业开放应用场景,推进区块链技术的落地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1)研究多源多维度数据汇聚及融合计算技术、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体系架构,并开展应用示范。(2)研究大数据分析算法模型,面向金融风控领域开展应用示范。(3)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底层平台,开展新型共识算法、链上数据保密、区块链即服务(BaaS)等技术研究,并实现应用示范。(4)研究高效安全的数据实时上链技术,在金融保险、食品溯源、供应链领域开展区块链技术应用示范,并形成商业模式。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研究内容(4)拟支持不超过6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研究内容(1)申报主体是本市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3.物联网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突破城域物联专网关键技术,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内容:(1)研究面向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知识图谱等关键技术,研制基于知识的城市规则引擎,形成城市级运营管理平台,构建城域物联专网试验场,并在智慧社区等应用领域形成商业模式。(2)研发面向养老、消防等领域应用的智能化感知设备,支持多参数融合、场景自适应参数配置、边缘处理等功能。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4.新型显示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实现500t/年电子级耐高温PI的量产化,在OLED面板生产线示范应用,提升上海新型显示材料产业配套能力与协同创新能级。      研究内容:开发高品质PI浆料涂覆成膜工艺,完成OLED生产线全制程的工程化验证和示范应用。      执行年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5.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面向5G需求,突破5G网络关键技术,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进程,积极开展5G示范应用。加快工业控制安全和密码等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研究内容:(1)研究5G网络空口信号测试关键技术,完成样机研制。(2)研究基于5G网络的8K视频等应用技术,并开展应用示范。 (3)研发工业软件功能安全测试与验证工具链并应用。(4)研究电力工业安全预警技术、智能网联车载安全测试技术、商用密码检测评估技术并应用。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研究内容(4)拟支持不超过6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6.重点领域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突破数字化天文底片、高端软件、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领域关键技术,形成国产化系统、设备和解决方案。      研究内容:(1)研究高可靠性导轨技术和高动态范围图像获取技术,并研制高精度多功能天文底片扫描仪开展应用。(2)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噪声仿真软件、高安全体系架构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并应用。(3)研发科普和工业设计类VR/AR系统、智能仿生昆虫飞行系统、亿级像素阵列相机系统、植物科普数据库系统、高性能超短焦投影镜头零部件、针灸用传感器并应用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3)拟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研究内容(1)、(3)申报主体是本市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专题二、先进制造技术      方向1.智能制造及机器人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面向上海制造业争高端、促转型、强基础的发展要求,突破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形成行业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打造智能工厂、智能生产标杆应用示范,带动上海制造业转型升级和走向高端。      研究内容:(1)研究全三维数字化产品设计、精益生产制造、制造数据协同和产品与服务智慧化技术,形成智能制造设计制造服务一体化能力,开展行业应用示范。(2)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及整体解决方案研究,在核电装备、自动化码头、激光精密加工、汽车、船舶、钢铁制造领域示范应用。(3)研究人机自然交互与协作、多元环境感知等技术,研制机器人,面向医疗、民生等领域开展应用。(4)研究在线监测、环境感知、精准定位、物料输送、柔性制造等共性技术开发及应用。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7个项目;研究内容(3)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研究内容(4)拟支持不超过6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研究内容(4)申报主体是本市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2.航空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推进面向宽体客机研制和制造的复合材料关键技术攻关,引导产业链企业和产学研团队协同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      研究内容:(1)面向宽体客机研制需求,开展复合材料C型结构可调工装与弱粘接检测关键技术攻关,实现示范应用。(2)面向飞机制造的大尺寸测量及溯源、大型承力结构件低成本高效增材制造关键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独立法人单位。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3.燃气轮机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研究燃气轮机的核心部件透平叶片的关键共性技术,推进燃机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研究内容:研究特殊环境下高温合金制备及成型特性,制备过程冶金质量及尺寸协同控制技术,模壳/陶瓷型芯设计及其制备全过程控型控性关键技术,建立高温合金叶片毛坯冶金质量及关键尺寸控制评价标准,实现核心热部件产业化能力建设及应用。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4.重点领域先进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提升海洋工程装备竞争力,提高海工装备技术水平,支撑产业做大做强。      研究内容:海上风电安装起重机低成本、高承载能力钢结构关键技术攻关,开展样机实验研究。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专题三、新材料技术      方向1.碳纤维复合材料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面向高端领域应用需求,突破碳纤维复合材料(CFRP)关键共性技术,提升结构设计与验证、样件制造与研发等创新服务能力。      研究内容:(1)研究面向CFRP行业共性需求的正向设计与仿真、先进高效成型等关键技术,建立碳纤维及配套树脂应用数据库,建设CFRP样件研制与测试验证平台,提供技术创新服务。(2)研究基于国产碳纤维的轨道交通用CFRP大型件、汽车用CFRP零部件的结构设计、制造、评价等关键技术,并开展应用。(3)研究自动化铺丝设备的小型化、低成本化关键技术,满足航天、汽车等领域应用需求。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研究内容(1)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研究内容(2)(3)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2.超导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围绕电网、大科学工程、医疗设备等应用领域需求,推进超导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完成实验验证和原理样机研发。      研究内容:(1)研发高效长寿命脉冲管制冷机,并开展验证。(2)研究高工程电流密度超导带材及强磁体技术、大型无磁性齿高温超导电机技术。(3)开展基于超导量子干涉器件的极低场磁共振成像原理样机研发。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研究内容(3)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研究内容(3)申报主体是本市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3.重点新材料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推进新材料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鼓励协同创新。      研究内容:(1)研究大尺寸高性能氮化镓晶圆、硅基压电POI、高频微波基板、高导热氮化硅陶瓷封装基板等材料的制备及应用验证。(2)研究安全型高能量密度锂电池用固态电解质、超高导电石墨烯铜基复合材料宏量制备、高温合金无容器地面实验调控等关键技术。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1)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独立法人单位,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专题四、智能型新能源汽车      方向1.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与关键零部件技术      研究目标:全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抢抓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新机遇,突破核心零部件瓶颈技术,推进制氢和储氢领域共性技术研发,提高燃料电池系统性能与可靠性,加快建设世界级燃料电池汽车研发高地。      研究内容:(1)研制车用高功率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电堆的核心零部件,实现千套以上销售。(2)研究固态储氢、液态有机储氢、甲醇重整制氢等关键技术并开展应用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2.汽车电子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面向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汽车电子操作系统和核心零部件,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和产品应用,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系统级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能力。      研究内容:(1)研制基于自主技术的动力总成系统、底盘电控系统、毫米波雷达成像系统,并进行应用示范。(2)研究智能驾驶的乘用车智能座舱控制系统、固态激光雷达、自由活塞发电机等关键技术。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6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研究内容(2)申报主体是本市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尚未验收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6.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7.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的研究内容相关领域有较强的团队和技术基础。鼓励联盟、功能型平台组织产业链上下游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市区联动扶持项目。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gov.cn);      (2)一网通办—财政科技—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至6月6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四、评审方式      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五、立项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其它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2019-05-09
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2019〕17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分子生物学机制及技术      方向1.细胞命运图谱研究      研究目标:绘制体内细胞命运图谱,揭示细胞在器官发育、组织再生等生理病理过程中的起源及其命运转变。      研究内容:建立细胞谱系的遗传示踪新技术,利用跨细胞遗传操作及活体细胞追踪技术,聚焦心血管系统细胞命运图谱的绘制,研究心血管系统发育、再生及修复中的细胞起源及其命运变迁,研究细胞命运转变在机体生理病理过程中的作用及其意义。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方向2.DNA三维构型与功能解析      研究目标:阐明DNA三维构型的根本架构规律,解析DNA三维高级构型的基因调控机制。      研究内容:优化DNA三维构型与功能解析的遗传学技术和方法,研究长距离染色质环形成的普遍规律,研究新型架构蛋白在基因调控元件特异性相互作用中的功能,研究细胞核内DNA三维高级构型在组织发育中对基因表达的调控功能。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方向3.可编程生物成像探针的设计与构建      研究目标:基于核酸自组装原理,研发可编程自组装荧光分子探针技术,促进高灵敏、精准生物成像技术的发展。      研究内容:利用DNA编码设计具有可控组装和构型变换功能的框架核酸结构,合成可编程自组装荧光分子探针,实现不同荧光分子在三维空间的精确定位及隔离;表征生物分子的时空行为和动态结构,揭示其信号产生与影响的机制;研究可编程自组装探针的生物相容性、均一性和靶向性。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方向4.基于新型邻近标记技术的蛋白互作研究      研究目标:研发新型蛋白质邻近标记技术,阐明蛋白质之间弱相互作用的特异性选择机制,促进生物医学领域的发展。      研究内容:研发适用于蛋白质之间弱相互作用的新型邻近标记技术;在细胞、动物模型中研究蛋白弱相互作用调控细胞功能的机制;利用重要细胞信号转导蛋白与上游信号分子及下游效应蛋白的互作机制探索潜在的药物新靶标。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专题二、先进功能材料设计与应用基础      方向1.薄膜生物材料及其表界面构筑      研究目标:发展薄膜生物材料制备及其表界面构筑技术,揭示薄膜生物材料及其表界面对生理环境的识别和响应机制,构建具有“可控环境响应”能力的生物材料和器械。      研究内容:研究薄膜生物材料的可控制备及其表界面构建方法和原理,探索薄膜生物材料及其表界面对体液、蛋白、细胞、细菌及组织等生理环境的响应效果及机制,构建具有“可控环境响应”能力的生物材料和器械。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方向2、高效光电催化材料及组装体系      研究目标:创制具有超配位结构的性能特异光电催化材料,利用仿生原理精准组装人工光合作用体系,实现高效绿色光电催化分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还原制化学品。      研究内容:建立超配位光电催化材料设计、合成与性能调控的新方法,阐明超配位调控材料光电催化性能的新原理,实现光电催化材料的精准组装与集成,揭示人工光合作用分解水和二氧化碳还原的新机制,完成从结构设计、材料筛选、人工光合作用示范装置集成及性能评价的系统研究。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方向3.化学动力学疗法的材料学基础      研究目标:创制具有特殊构型的铁基功能材料,揭示铁基功能材料用于肿瘤化学动力学疗法的科学机制,推动变革性肿瘤治疗的材料学基础。      研究内容:创建特殊构型铁基功能设计、制备与性能调控的新策略,阐明铁基功能材料的特殊构型对铁离子化学动力学过程的影响机理,进一步从肿瘤细胞离子通道层面上,揭示铁基功能材料用于肿瘤化学动力学疗法的内在分子学机制,发展一类安全高效的肿瘤特异性治疗新机制。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专题三、物理前沿      方向1.拓扑超导材料与器件      研究目标:建立预测拓扑新物态和新型拓扑超导的理论设计方法,实现高质量拓扑超导材料的可控生长和精确物性表征,建立马约拉纳零能模的有效操控技术,探索构筑拓扑量子比特。      研究内容:发展拓扑物态理论,设计新型拓扑超导材料;制备高品质的拓扑超导材料,发展表征新技术;实现超导临界转变温度更高、更简单、理想的拓扑超导体系;研究马约拉纳零能模的编织与融合,探索基于拓扑超导的拓扑量子比特。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方向2.分子的电子-核动力学极端超快精密测控      研究目标:发展先进的光场操控和测量技术,研究波动模型下从简单分子到复杂分子体系的超快动力学新颖物理现象和机制,揭示量子尺寸效应和多体关联效应,开拓分子极端超快动力学科学前沿。      研究内容:发展高精度超快光场调控与探测手段,研制先进的分子极端超快行为测控装置,开展亚开尔文温度和尺寸选择低温分子超快动力学的前沿科学问题研究,实现极端条件下分子演化过程测量与控制。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方向3.皮米光学      研究目标:研究皮米测量光学的科学原理及效应,发展皮米测量光学元件制备技术,提供皮米光学测量系统,将光学测量推进到皮米世界。      研究内容:皮米光学测量理论和方法;皮米调制精度光学元件的衍射特性和制备技术;皮米精度的光学干涉扫描测量技术;皮米测量面临的环境控制问题;设计并搭建一套皮米光学测量系统。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方向4.柔性智能生物识别感知一体化融合研究      研究目标:提出柔性多参数生物特征的智能识别感知新结构,建立高性能的多端神经形态突触,实现“传感—神经突触—感知”一体化且集成度高的智能生物识别感知。      研究内容:研究面向多材料、跨尺度的性能可控的多端神经形态器件与突触信号整合运算内在机理,研究柔性多功能传感器的新材料、新结构和新原理,研究大面积柔性基于薄膜晶体管神经突触的多参数智能生物识别感知系统。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方向5.流固耦合问题的高效精细求解策略      研究目标:针对传统流固耦合难题,开发新型闭环涡激振动实验方法,建立“响应-载荷-湍流场”间的关联,形成涡激振动高效精细求解策略,为流固耦合问题的准确求解提供基础理论与方法支撑。      研究内容:研究带有反馈、流体与结构各参数精准可控的闭环涡激振动混合实验方法,消除计算误差,补偿实验延迟;基于物理观测与参数遍历,建立湍流及载荷模型的逆向重构理论与方法,开发实验与数值混合的涡激振动高效精细求解策略。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专题四、疾病机制研究与再生医学      方向1.多重耐药菌的耐药机制研究      研究目标:聚焦临床多重耐药菌,解析耐药性的形成及转移的分子基础与调控机理,发现耐药新机制及耐药防治新靶标。      研究内容:探究遗传与生理变化对耐药性形成的影响规律,解析耐药基因表达调控的信号感知与传递过程;鉴别耐药性转移相关的关键因子,研究多重耐药菌的可移动遗传元件、多重耐药区的功能;发展耐药菌可移动元件分析工具,针对耐药性相关靶标,定向筛选新抗菌天然产物和设计的应对策略。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方向2.运动障碍相关出生缺陷的机制研究      研究目标:解析运功障碍相关出生缺陷的遗传基础,阐明疾病发生发展的调控机制,促进相关诊疗技术发展。      研究内容:聚焦脑性瘫痪等运动障碍相关出生缺陷,解析疾病发生发展不同时间点的蛋白质组学和代谢组学特征,识别关键致病基因蛋白及相关信号通路,阐明疾病的遗传基础与调控机理,为实现相关出生缺陷的新生儿筛查、早期诊断和干预提供技术支撑。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方向3.单基因突变与遗传性肿瘤      研究目标:阐明单基因突变在遗传性肿瘤中的作用机制,揭示遗传和表观遗传因素如何互补调控遗传性肿瘤的发生发展。      研究内容:研究遗传性肿瘤发病过程中,高外显率单基因突变调控肿瘤生成的作用模式、信号通路和关键因子。探究遗传性肿瘤发生发展中,可遗传性基因突变与表观遗传因素的相互作用网络、调控机制和关键环节。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方向4.全能干细胞与微器官重建      研究目标:揭示细胞全能性建立的分子调控机制,研发基于干细胞的微器官重建技术。      研究内容:研究细胞全能性建立、维持与分化的遗传与表观遗传调控机制,研究全能干细胞自我更新的分子机制、重构胚胎的发育潜能及分子调控网络;利用多能干细胞或成体干细胞体外构建微器官,研究微器官中干细胞与微环境的互作机制及其体内功能的重建。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尚未验收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6.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7.每个研究方向,同一法人单位限申报3项。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gov.cn);      (2)一网通办—财政科技—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至6月6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四、评审方式      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五、立项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其它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2019-05-09
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工智能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沪科〔2019〕1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上海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创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9年度人工智能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      方向1.面向常识学习的超高维机器学习      研究目标:探索面向常识聚身学习的感知器件模型,发展面向人机混合智能常识抽取的众包激励机制和多模态常识抽取方法,实现支持海量常识学习并进行实时超快计算的量子计算器件的突破。      研究内容:(1)面向聚身学习的感知器件模型设计,基于多传感器协作的人类意识行为捕获技术。(2)基于人机混合智能的常识信息抽取方法。(3)面向大规模多模态数据的常识信息抽取方法。(4)基于拓扑器件的超强量子计算技术。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每个研究内容最多支持2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独立法人单位。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方向2.新一代机器学习      研究目标:突破小样本条件下的快速有效学习方法,探索机器学习模型的可解释性机理,发展多智能体环境下的机器学习框架。      研究内容:(1)深度神经网络的可解释性表达及可解释型模型的构建理论与方法。(2)非确定环境下的对抗学习、智能博弈对策及增强机制设计。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每个研究内容最多支持2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独立法人单位。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专题二、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应用      方向1.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赋能交通领域      研究目标:针对超大规模城市交通时空资源高效配置要求,研究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出行服务和智能接驳技术体系,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出行解决方案和智能出行接驳模式,持续降低私家车保有量,优化城市出行结构,实现最后一公里智慧出行,提升用户出行体验和城市宏观交通效率。针对智慧交通和智慧出行领域提出的高吞吐、低延时和强隔离等新需求,提炼共性方法和关键技术,实现面向人工智能领域的分布式操作系统。构建超大城市综合交通平行仿真系统,实现城市交通系统的全息感知、实时研判和可靠推演。利用公交大数据,推进市域公交线网客流的智能研判,实现线网柔性调度和动态响应。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交通优化控制和诱导领域,实现交通流的协同控制和智能疏导,在典型区域开展车路协同技术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1)研究多模式交通系统数据采集技术和共享机制,研制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城市智能出行一站式服务平台。(2)开展面向智慧出行的最后一公里智能接驳技术与模式研究及示范。(3)研究面向智慧出行的实时智能处理的高效安全融合计算方法,研制具有高吞吐、低时延、强隔离的特征、面向人工智能领域的分布式操作系统。(4)研究超大城市多维交通大数据融合与智能计算技术,设计形成交通仿真决策支持系统功能架构。(5)开展市域公交线网客流智能研判与柔性调度技术研究及示范。(6)开展城区交通拥堵预判与智能主动管控技术研究及示范。(7)开展港区进出场集卡车路协同技术研究及示范。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1)(3)各最多支持2个项目,研究内容(2)(4)(5)(6)(7)各最多支持1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独立法人单位。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2.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赋能卫生健康领域      研究目标:探索面向电子病历等医疗数据的监管服务与创新发展模式,实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全链条多维医疗数据的标准化,形成辅助筛查与诊断系统并优化分级诊疗体系效能。      研究内容:(1)开展面向电子病历等医疗数据的创新服务与应用模式、安全与伦理研究,构建医疗数据监管与应用服务系统原型。(2)研究医疗数据规范化、评测等技术,研制医疗大数据互联互通平台原型,制定相关标准草案,开展示范性应用服务。(3)面向重大高发疾病,研究小样本学习、多模态信息抽取、多模态融合建模等关键共性技术,构建适用于人群筛查、精确诊断的人工智能辅助系统,在分级诊疗体系中实现规模化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1)(2)各最多支持1个项目,研究内容(3)最多支持2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独立法人单位。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3.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赋能社区领域      研究目标:针对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要求,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增强智能技术,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社区治理的深度融合,形成智慧社区整体设计方案和成套应用技术体系,构建社区多源数据输出格式和接口标准,建立区域智能化治理的神经元网络,并在社区智慧安防、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等方面开展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1)开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社区治理模式研究,制定智慧社区建设科技支撑方案,构建人工智能赋能社区评价指标体系。(2)开展以智慧社区应用为牵引的多要素数据治理、智能分析多算法融合计算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研究制定相关数据采集、多源异构数据融合标准;(3)开展社区智能化治理的感知与传输网络关键技术研究,构建社区神经元网络体系;(4)开展基于社区管理平台的决策引擎和人工智能算法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构建实用化数字孪生社区系统,形成具有机器深度学习、智能决策的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并进行应用示范。(5)开展智能化社区消防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防范及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社区智能消防技术体系,并进行应用示范。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1)(2)(3)(5)各最多支持1个项目,研究内容(4)最多支持2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独立法人单位。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尚未验收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6.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7.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的研究内容相关领域有较强的团队和技术基础。鼓励联盟、功能型平台组织产业链上下游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市区联动扶持项目。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gov.cn);      (2)一网通办—财政科技—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至6月6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四、评审方式      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五、立项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其它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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