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类。
公有云安全、政务云安全、媒体云安全、工业云安全;
(二)人工智能安全类。
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安全、基础网络安全智能防御、金融交易欺诈和钓鱼欺诈智能防范;
(三)大数据安全类
大数据基础设施安全、金融大数据安全、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大数据安全、交通运输旅客信息安全、医疗健康数据安全、商用密码应用。
数字化应用场景安全方向
(四)车联网安全
在线升级(OTA)安全、车辆远程诊断监控安全、车联网C-V2X通信安全;
(五)物联网安全
智慧家居安全、水利感知网安全、智慧应急物联网安全;
(六)智慧城市安全
智慧政务安全、智慧社区安全、智网融合安全、城市应急通信。
基础安全能力提升方向
(七)网络安全共性技术
(八)网络安全创新服务
电信网络安全、电力系统安全、水利系统安全、广播电视专网安全、金融网络安全。
(九)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主要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应急管理、金融、医疗、广播电视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2家)。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方向主要面向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支撑本单位自身网络安全工作或为用户提供安全服务的网络安全技术平台或系统,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等特点。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方向主要包括地市级及以上各类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具备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创新要素聚集等特点。
三、政策优惠
按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扶持
四、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