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内的服务贸易企业、服务外包企业和有关机构。
(二)湖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的组织实施单位。
(三)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或机构需在省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二)申请企业或机构(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的组织实施单位除外)需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中注册并全面、准确、及时填报相关数据。
(三)申请支持的项目期间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贸易相关业务。
三、支持内容和标准
企业或机构的同一业务仅能选择一个支持方向申报。
(一)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发展
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是指经国务院认定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对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定额支持。
(二)支持数字服务贸易企业发展
对相关业务收汇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的企业(以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的2020年度数据为依据),以2020年服务出口的收汇金额(人民币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12月31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每户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实际贴息金额按支持资金总体规模、实际业务核准额及申报企业数量综合确定。
(三)支持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
对相关业务收汇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的单位(以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的2020年度数据为依据),以2020年服务出口的收汇金额(人民币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12月31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每户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实际贴息金额按支持资金总体规模、实际业务核准额及申报企业数量综合确定。
(四)支持技术贸易发展
鼓励企业依法合规加大技术出口力度。对相关业务收汇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的企业(以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的2020年度数据为依据),以2020年服务出口的收汇金额(人民币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12月31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每户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实际贴息金额按支持资金总体规模、实际业务核准额及申报企业数量综合确定。
(五)支持服务外包发展
对长沙市2020年度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超过50万美元的企业、其他市州2020年度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超过2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支持(服务外包业务范围详见附件)。支持的主要方向为:
1.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汇(人民币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12月31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实际贴息金额按支持资金总体规模、实际业务核准额及申报企业数量综合确定。
2.获得国际资质认证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0年度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OC1)、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业务连续性管理标准(ISO223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能源管理体系标准(ISO50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客户中心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CC-CMM)、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PCI DSS)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额度不超过认证费用支出的50%、单个企业认证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
3.建设省服务外包示范基地
对经认定的省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给予30万元的支持,支持年限不超过三年。
四、主管部门
湖南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