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但未入选第一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工信部即将认定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工信厅已推荐申报第三批国家“小巨人”企业的可预申报;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2、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属于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3、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4、创新能力方面,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5、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6、成长性方面,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第二批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条件
1、工信部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湖南省工信厅认定的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
2、第二批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须符合所有基本条件,并至少符合1项专业条件。
已获得第一批支持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方式
(一)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二是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三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另外,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二)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其中,对于重点“小巨人”企业,应提供“点对点”服务。
三、主管部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