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科研、生产一线从事学术研究、技术研发或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突出学术研究和科技研发能力的人员可参与评定。
二、申报类别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两类。
三、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3.全职在鄂尔多斯市工作5年以上,年龄应未满 55周岁。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和“特殊人才”,工作和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原则上应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正高级以上职称,其学术、技术或管理能力居国内领先水平,对推进我市产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5.近5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6.申报人、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无严重失信记录。
7.符合《鄂尔多斯市科技领军人才评定管理办法》中所申报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政策优惠
对评定的科技领军人才,市科技局围绕其重点研究领域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定向项目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有条件的科技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可给与研发资金匹配,不做强制要求。
五、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科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曹艳伟 0477-8589809 15904776017
材料报送:萨储仁嘎 0477-858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