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且近3年以内的平台和系统开发费、智能设备(终端)购置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等投入总计不低于2000万元(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发票)。
3、申报企业须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4、申报项目须满足《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指南》(见附件1)中“基础技术能力”的全部要求。
5、“制造系统能力”包含生产现场优化、生产管理优化、经营管理优化3方向,申报项目3个方向都要涉及,且至少满足工艺优化、质量检测、进度智能管控、全流程质量优化、能源效率优化、厂内物流优化、智能安全管控、经营管理生产管控一体化、库存管理优化、财务流程优化等10项指标中的5项指标。
6、“企业标杆能力”包含产品全流程优化、资产全流程优化、商业全流程优化、跨链条优化4方向,申报项目至少涉及一个方向,且该方向的指标能力须全具备。
7、“业态模式创新”包含智能化产品、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6方向,申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新模式,至少须满足该模式中的1项指标能力。
8、属于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认定。
9、在同等条件下,如果申报项目在安全生产、节能降碳、绿色环保、标识解析创新应用、数字化交付和质量管理数字化等方面已形成典型应用场景并取得显著成效,优先支持该项目。
二、政策支持
1、重点支持经认定的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
2、优先推荐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申报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
3、大力宣传推广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经验成果。
三、主管部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