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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省级
园区面积:1040 平方公里
园区电话:0692-2906365
主导产业: 物流及配送,其他,物流仓储业
投资要素
上下游配套
基本信息
政策优势
产业分布
第三方服务
点评
  • 投资成本
  • 产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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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园区新闻
  • 园区地图

投资成本

土地挂牌价格:20.0万元/亩起
(以实际政策为准)
投资强度:300万元/亩起
环保要求:税收要求:10万元/亩起
厂房出租价格区间:12 ~ 25 元/月•㎡厂房出售价格区间:1300 ~ 2500 元/㎡
写字楼出租价格区间:23 ~ 67 元/月•㎡写字楼出售价格区间:2300 ~ 6700 元/㎡

产业特色

园区介绍

 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瑞丽试验区)位于云南省西部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是G320国道、GZ65杭(州)瑞(丽)高速公路、泛亚铁路西线(大理—瑞丽铁路)的终点,从芒市机场可通往全国各地和缅甸曼德勒。瑞丽试验区是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窗口中的窗口、前沿中的前沿,是已经建成的中缅通讯光缆、中缅输油气管道和规划建设的泛亚铁路西线及昆明—皎漂高速公路的出入境枢纽,从瑞丽试验区经缅甸曼德勒港、八莫港、仰光港、皎漂港和孟加拉国吉大港进入印度洋,是中国通往印度洋最近的陆路通道。

  试验区以瑞丽市全境(面积1040平方公里)为核心,两翼包含芒市和陇川县。区内有瑞丽、畹町2个国家一类口岸和陇川章凤国家二类口岸,瑞丽、畹町2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近的实行“境内关外”海关特殊监管模式的姐告边境贸易区。瑞丽试验区建设按照“一核两翼、联动发展,一区多园、政策叠加”的工作思路,实施瑞丽畹町姐告同城化、芒市瑞丽陇川一体化发展,政策项目覆盖德宏州所有县市。“试验区有关部门”,指的是德宏州直有关部门。

  瑞丽试验区与缅甸联邦接壤,边境线长288.9公里,有4条跨境公路通往缅甸,是中缅边境通道最多、国家级口岸和特殊经济功能区最密集的区域。全区总人口33万人(2012年),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9.7%,世居的傣、景颇、阿昌、德昂、傈僳等民族与缅甸和印度的掸、克钦、勃欧、阿萨姆等民族同宗同族,同一民族跨境而居,通婚互市,友好交往历史悠久,中缅胞波情深意长,边境地区和谐安宁。2012年,瑞丽市与缅甸木姐市,结为友好城市。从2000年起,每年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都在瑞丽市举行中缅胞波狂欢节;每年12月的第一周,瑞丽市与木姐市轮流举办中缅边境商品交易会,成为中缅文化交流、商品交易、信息互通的盛会。

  瑞丽口岸是中国最大的对缅贸易陆路口岸,与缅甸国家级口岸木姐对开。多年来,瑞丽口岸进出口贸易总额占云南省对缅贸易的60%以上,占全国对缅贸易的30%左右,出口商品经缅甸转销至孟加拉、印度等国。瑞丽口岸的进出口额,连续15年保持2位数高增长,远远高于全国、全省的平均增长速度。由市场自发培育形成了以瑞丽口岸为核心枢纽的“中国—缅甸—孟加拉—印度”货物通道、资源通道、人员通道、信息通道。作为重要的发展中国家,印度、孟加拉与中国经济互补性强,是瑞丽试验区对外开发开放重要的合作伙伴和巨大的潜在市场。


一、财税政策

(一)从2013—2020年,省财政继续每年给予试验区1亿元综合财力补助。

(二)省财政在安排各类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时,充分考虑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沿边经济贸易发展、边境维稳、禁毒防艾、国际河流治理等特殊因素,给予试验区重点支持和倾斜。

(三)对入驻试验区的新办企业,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产业外,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行“五免五减半”优惠,即自取得生产经营第一笔收入年度起,前5年免征、后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具体免税范围由德宏州人民政府确定。争取通过试验区进口电力、石油、天然气的企业在试验区设置进口环节财务核算机构,在试验区缴纳输送环节增值税。

(四)允许试验区收取城市和集镇基础设施配套费。试验区内征收的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省财政以项目形式对试验区给予支持。

二、投融资政策

(五)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省级核准权下放试验区主管部门。州级权限内除国家限制类或国家有明确要求的行业、省属企业投资项目、涉重金属污染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和“三同时”验收审批权下放试验区主管部门,征收占用林地申请由试验区主管部门直报省主管部门办理。

(六)对中央和省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争取中央加大投资比例,省直有关部门给予倾斜支持。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民生改善等重大项目,统筹纳入有关规划,对具备条件的项目,优先审批、核准,优先安排资金。

(七)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将富滇银行瑞丽支行升格为一级分行,并在瑞丽、芒市各增设1个二级支行。支持组建试验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在试验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八)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审批快速通道,把试验区列为业务发展和信贷支持重点区域。争取政策性银行援外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出口基地建设贷款、国际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信贷资源向试验区倾斜。

(九)支持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等形式,投资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以财税优惠鼓励扶持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入驻试验区,推动试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入场外交易市场的扩容试点。鼓励运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试验区设立开发基金。

(十)鼓励试验区内与境外机构的经济往来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试验区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开展边境贸易出口业务承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承保等试点。简化试验区内企业人民币跨境投资审批手续,适度放宽出入境人员携带的人民币额。

三、产业政策

(十一)对部分主要依托国外资源、能源、市场等以“多头在外”模式发展的工业项目,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在法定条件内按照低限执行项目准入门槛,允许其在试验区发展。

(十二)支持试验区加快进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仓储区等园区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瑞丽、芒市、陇川3个工业园区统一纳入省级园区管理和扶持范围。省财政扶持工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向试验区倾斜。

(十三)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支持开展区域电价改革。省直有关部门对试验区内的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给予重点保障。

四、土地政策

(十四)科学编制试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试验区建设情况,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评估和修编,加强与相邻县、市土地利用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十五)赋予试验区州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权限。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单列管理;省级以上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由试验区主管部门初审后直报省主管部门预审;农用地征收转用报件由试验区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十六)多渠道保障建设用地。支持试验区对规划异地重建的原村庄、集镇以及其他废弃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鼓励试验区通过对山区、丘陵等15度以上的山地(非耕地、非林地)实施改造,拓展用地空间。创新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审批方式。

(十七)支持做好农用地管理。试验区内水利、水电、旅游等项目区中的绿化景观用地、生态涵养用地、水面用地,在农民补偿安置到位的前提下,可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占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自主开发旅游项目试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向试验区倾斜。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开展耕地保护货币直接补偿试点工作。

五、公共服务政策

(十八)除涉及食品、药品、矿山、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等安全生产行业国家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外,内资企业凭招商引资批准文件可直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放宽经营许可范围,可核定为: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未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十九)加强口岸建设,建立便利化通关体系,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争取国家支持,赋予德宏州人民政府审批本州处级及以下人员赴缅因公出国任务的权限。积极通过外交、外事渠道推动缅方在瑞丽设立缅甸驻昆总领事馆领事办公室或签证代办,尽早解决中缅边境双方对外开放口岸允许中外人员持护照和签证出入境问题。加快推进芒市机场申报口岸机场开放。

(二十)外国人在试验区就业,凭有效入境证件及有关资料,可直接办理就业许可。允许境外边民凭出入境管理证明办理工商登记,在试验区各类市场上从事经营活动,放宽入市商品范围。

(二十一)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省级不得委托或下放的权限外,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环境保护、质监、食(药)监、工商、市政等方面证照和资质管理的省级权限下放试验区,由试验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二十二)省级权限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监督管理由省主管部门委托试验区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涉及消防、环境、抗震等需要报省直有关部门专项审查备案的,可由试验区有关部门直报省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二十三)省级权限内的3A 级以下(含3A 级)景区评定权、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审批权、视频点播(乙种)业务审批权、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审批权下放试验区有关部门审批。

(二十四)省级权限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及变更、边贸药品经营的行政许可委托试验区主管部门审批。国家Ⅱ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养殖许可和经营许可申请可由试验区主管部门直报省主管部门办理。

(二十五)城市供水、燃气等定价管理审批权限下放试验区。支持试验区建立污水、垃圾处理企业化运行机制,行政和人才政策。

(二十六)支持试验区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与开发开放相适应、决策科学、办事高效、运转灵活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协调配合驻试验区边防、海关、国税、检验检疫、消防、人民银行、银监等中央驻滇单位做好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省级权限内,对试验区机构设置、编制分配等给予倾斜。

(二十七)试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各业务部

门的专业计划及规划)可直报省直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对试验区的各专项指标直接进行平衡,在德宏州名下以“其中”形式列出。

(二十八)制定实施与试验区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特殊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允许试验区在一定数额内,突破身份限制,跨行业、跨部门使用人才。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相应编制,专门用于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支持试验区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逐步提高工资水平。设立人才专项奖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加快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部署,是加快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要突破口。全省上下一定要从我省发展大局出发,深刻认识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支持试验区建设。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出台具体措施。德宏州和试验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责任,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确保试验区建设工作统筹协调高效推进。

园区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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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信息

园区面积:1040 平方公里园区电话:0692-2906365
园区地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主导产业:物流及配送,其他,物流仓储业

经营成本

水价:3 元/m³商业用电:0.6 元/度
大工业用电:0.4887 元/度工业电价(高峰):0.7331 元/度
工业电价(低谷):0.2443 元/度工业电价(平时):0.4887 元/度
天然气:3 元/m³ (按季度调整)污水处理:0.9 元/吨
蒸汽:蒸汽价格:15 元/m³
最低工资标准:1000 元/月普通工人:2000 元/月
土地使用税: -

环境配套

货运站距离:20公里高铁距离:100公里
港口距离:30公里机场距离:100公里
区位介绍:  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瑞丽试验区)位于云南省西部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是G320国道、GZ65杭(州)瑞(丽)高速公路、泛亚铁路西线(大理—瑞丽铁路)的终点,从芒市机场可通往全国各地和缅甸曼德勒。瑞丽试验区是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窗口中的窗口、前沿中的前沿,是已经建成的中缅通讯光缆、中缅输油气管道和规划建设的泛亚铁路西线及昆明—皎漂高速公路的出入境枢纽,从瑞丽试验区经缅甸曼德勒港、八莫港、仰光港、皎漂港和孟加拉国吉大港进入印度洋,是中国通往印度洋最近的陆路通道。
公路运输:  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瑞丽试验区)位于云南省西部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是G320国道、GZ65杭(州)瑞(丽)高速公路、泛亚铁路西线(大理—瑞丽铁路)的终点,从芒市机场可通往全国各地和缅甸曼德勒。瑞丽试验区是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窗口中的窗口、前沿中的前沿,是已经建成的中缅通讯光缆、中缅输油气管道和规划建设的泛亚铁路西线及昆明—皎漂高速公路的出入境枢纽,从瑞丽试验区经缅甸曼德勒港、八莫港、仰光港、皎漂港和孟加拉国吉大港进入印度洋,是中国通往印度洋最近的陆路通道。
铁路运输:30公里
本市住房均价:4193 元/㎡
园区生活配套:园区配套完备,员工公寓,超市,酒店,健身等等。
居住环境:开发区交通便利,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一应俱全,投资环境优越
超市:瑞丽超市
商业环境:交通设施、邮电通讯、银行、餐饮、游乐、休息等设施齐全,优良的商业环境
百货商场:华云百货
酒店商务:瑞丽大酒店
休闲娱乐:小世界美食休闲广场
医疗:县人民医院
教育:秀山中学

发展规划

 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瑞丽试验区)位于云南省西部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是G320国道、GZ65杭(州)瑞(丽)高速公路、泛亚铁路西线(大理—瑞丽铁路)的终点,从芒市机场可通往全国各地和缅甸曼德勒。瑞丽试验区是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窗口中的窗口、前沿中的前沿,是已经建成的中缅通讯光缆、中缅输油气管道和规划建设的泛亚铁路西线及昆明—皎漂高速公路的出入境枢纽,从瑞丽试验区经缅甸曼德勒港、八莫港、仰光港、皎漂港和孟加拉国吉大港进入印度洋,是中国通往印度洋最近的陆路通道。

  试验区以瑞丽市全境(面积1040平方公里)为核心,两翼包含芒市和陇川县。区内有瑞丽、畹町2个国家一类口岸和陇川章凤国家二类口岸,瑞丽、畹町2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近的实行“境内关外”海关特殊监管模式的姐告边境贸易区。瑞丽试验区建设按照“一核两翼、联动发展,一区多园、政策叠加”的工作思路,实施瑞丽畹町姐告同城化、芒市瑞丽陇川一体化发展,政策项目覆盖德宏州所有县市。“试验区有关部门”,指的是德宏州直有关部门。

  瑞丽试验区与缅甸联邦接壤,边境线长288.9公里,有4条跨境公路通往缅甸,是中缅边境通道最多、国家级口岸和特殊经济功能区最密集的区域。全区总人口33万人(2012年),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9.7%,世居的傣、景颇、阿昌、德昂、傈僳等民族与缅甸和印度的掸、克钦、勃欧、阿萨姆等民族同宗同族,同一民族跨境而居,通婚互市,友好交往历史悠久,中缅胞波情深意长,边境地区和谐安宁。2012年,瑞丽市与缅甸木姐市,结为友好城市。从2000年起,每年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都在瑞丽市举行中缅胞波狂欢节;每年12月的第一周,瑞丽市与木姐市轮流举办中缅边境商品交易会,成为中缅文化交流、商品交易、信息互通的盛会。

  瑞丽口岸是中国最大的对缅贸易陆路口岸,与缅甸国家级口岸木姐对开。多年来,瑞丽口岸进出口贸易总额占云南省对缅贸易的60%以上,占全国对缅贸易的30%左右,出口商品经缅甸转销至孟加拉、印度等国。瑞丽口岸的进出口额,连续15年保持2位数高增长,远远高于全国、全省的平均增长速度。由市场自发培育形成了以瑞丽口岸为核心枢纽的“中国—缅甸—孟加拉—印度”货物通道、资源通道、人员通道、信息通道。作为重要的发展中国家,印度、孟加拉与中国经济互补性强,是瑞丽试验区对外开发开放重要的合作伙伴和巨大的潜在市场。


一、财税政策

(一)从2013—2020年,省财政继续每年给予试验区1亿元综合财力补助。

(二)省财政在安排各类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时,充分考虑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沿边经济贸易发展、边境维稳、禁毒防艾、国际河流治理等特殊因素,给予试验区重点支持和倾斜。

(三)对入驻试验区的新办企业,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产业外,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行“五免五减半”优惠,即自取得生产经营第一笔收入年度起,前5年免征、后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具体免税范围由德宏州人民政府确定。争取通过试验区进口电力、石油、天然气的企业在试验区设置进口环节财务核算机构,在试验区缴纳输送环节增值税。

(四)允许试验区收取城市和集镇基础设施配套费。试验区内征收的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省财政以项目形式对试验区给予支持。

二、投融资政策

(五)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省级核准权下放试验区主管部门。州级权限内除国家限制类或国家有明确要求的行业、省属企业投资项目、涉重金属污染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和“三同时”验收审批权下放试验区主管部门,征收占用林地申请由试验区主管部门直报省主管部门办理。

(六)对中央和省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争取中央加大投资比例,省直有关部门给予倾斜支持。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民生改善等重大项目,统筹纳入有关规划,对具备条件的项目,优先审批、核准,优先安排资金。

(七)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将富滇银行瑞丽支行升格为一级分行,并在瑞丽、芒市各增设1个二级支行。支持组建试验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在试验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八)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审批快速通道,把试验区列为业务发展和信贷支持重点区域。争取政策性银行援外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出口基地建设贷款、国际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信贷资源向试验区倾斜。

(九)支持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等形式,投资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以财税优惠鼓励扶持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入驻试验区,推动试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入场外交易市场的扩容试点。鼓励运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试验区设立开发基金。

(十)鼓励试验区内与境外机构的经济往来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试验区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开展边境贸易出口业务承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承保等试点。简化试验区内企业人民币跨境投资审批手续,适度放宽出入境人员携带的人民币额。

三、产业政策

(十一)对部分主要依托国外资源、能源、市场等以“多头在外”模式发展的工业项目,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在法定条件内按照低限执行项目准入门槛,允许其在试验区发展。

(十二)支持试验区加快进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仓储区等园区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瑞丽、芒市、陇川3个工业园区统一纳入省级园区管理和扶持范围。省财政扶持工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向试验区倾斜。

(十三)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支持开展区域电价改革。省直有关部门对试验区内的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给予重点保障。

四、土地政策

(十四)科学编制试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试验区建设情况,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评估和修编,加强与相邻县、市土地利用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十五)赋予试验区州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权限。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单列管理;省级以上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由试验区主管部门初审后直报省主管部门预审;农用地征收转用报件由试验区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十六)多渠道保障建设用地。支持试验区对规划异地重建的原村庄、集镇以及其他废弃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鼓励试验区通过对山区、丘陵等15度以上的山地(非耕地、非林地)实施改造,拓展用地空间。创新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审批方式。

(十七)支持做好农用地管理。试验区内水利、水电、旅游等项目区中的绿化景观用地、生态涵养用地、水面用地,在农民补偿安置到位的前提下,可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占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自主开发旅游项目试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向试验区倾斜。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开展耕地保护货币直接补偿试点工作。

五、公共服务政策

(十八)除涉及食品、药品、矿山、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等安全生产行业国家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外,内资企业凭招商引资批准文件可直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放宽经营许可范围,可核定为: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未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十九)加强口岸建设,建立便利化通关体系,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争取国家支持,赋予德宏州人民政府审批本州处级及以下人员赴缅因公出国任务的权限。积极通过外交、外事渠道推动缅方在瑞丽设立缅甸驻昆总领事馆领事办公室或签证代办,尽早解决中缅边境双方对外开放口岸允许中外人员持护照和签证出入境问题。加快推进芒市机场申报口岸机场开放。

(二十)外国人在试验区就业,凭有效入境证件及有关资料,可直接办理就业许可。允许境外边民凭出入境管理证明办理工商登记,在试验区各类市场上从事经营活动,放宽入市商品范围。

(二十一)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省级不得委托或下放的权限外,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环境保护、质监、食(药)监、工商、市政等方面证照和资质管理的省级权限下放试验区,由试验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二十二)省级权限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监督管理由省主管部门委托试验区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涉及消防、环境、抗震等需要报省直有关部门专项审查备案的,可由试验区有关部门直报省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二十三)省级权限内的3A 级以下(含3A 级)景区评定权、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审批权、视频点播(乙种)业务审批权、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审批权下放试验区有关部门审批。

(二十四)省级权限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及变更、边贸药品经营的行政许可委托试验区主管部门审批。国家Ⅱ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养殖许可和经营许可申请可由试验区主管部门直报省主管部门办理。

(二十五)城市供水、燃气等定价管理审批权限下放试验区。支持试验区建立污水、垃圾处理企业化运行机制,行政和人才政策。

(二十六)支持试验区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与开发开放相适应、决策科学、办事高效、运转灵活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协调配合驻试验区边防、海关、国税、检验检疫、消防、人民银行、银监等中央驻滇单位做好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省级权限内,对试验区机构设置、编制分配等给予倾斜。

(二十七)试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各业务部

门的专业计划及规划)可直报省直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对试验区的各专项指标直接进行平衡,在德宏州名下以“其中”形式列出。

(二十八)制定实施与试验区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特殊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允许试验区在一定数额内,突破身份限制,跨行业、跨部门使用人才。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相应编制,专门用于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支持试验区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逐步提高工资水平。设立人才专项奖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加快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部署,是加快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要突破口。全省上下一定要从我省发展大局出发,深刻认识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支持试验区建设。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出台具体措施。德宏州和试验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责任,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确保试验区建设工作统筹协调高效推进。

政策分布
园区产业情况
暂无城市介绍
暂无园区企业
金融
人才
法律
财务
物流
咨询/环评/安保
教育
医疗
劳务中介
政府
保险

学校介绍

云南大学(Yunnan University)是一所历史悠久、文脉深远、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中国著名大学,简称云大(YNU),原名私立东陆大学,始建于1922年12月,1934年更名为省立云南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云南大学,1946年,《不列颠百科全书》将云大列为中国15所世界著名大学之一,1950年定名云南大学 [1] ,沿用至今。 云南大学属中国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一,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教育部与云南省“部省合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211工程、一省一校、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Z14)联盟成员、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 [2] 云南大学位于云南昆明,有呈贡、东陆两个校区,占地面积4363.64亩,公用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信息化设备资产总值8.12亿余元,图书馆藏书360余万册。 [2] 截至2018年7月,云大设有研究生院,有博士后流动站1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2个,专业硕士类别22个,本科专业86个;有教职工2965人,院士7人;微生物学、化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云大现已成为以民族学、生物学、特色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为优势,以边疆和东南亚、南亚国际问题研究为特色,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Kunm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昆工”,坐落于云南省省会昆明市,是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高校;为首批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六所高校之一,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入选高校,依托高校建立国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2所高校之一,在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2] 学校创建于1954年(甲午年),时名为昆明工学院,1995年更名为昆明理工大学。1999年原昆明理工大学与原云南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昆明理工大学。经过60余年的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行业特色、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管理、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医学、农学、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截至2017年11月,学校有呈贡、莲华、新迎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4300余亩,办学总资产原值66亿元,建筑面积134万平米;有教职工3888人,其中,专任教师2356人。学校设有28个学院、1个教学部、6个研究院、13个临床基地,3个应用人才培养基地,设有研究生院,开设109个本科专业。 [3] 2015年以来,学校工程学与材料科学学科先后进入ESI排名世界前1%行列。
昆明医科大学(Kunming Medical University),简称昆医大,云南省最大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高等医学院校。中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昆明医科大学历史悠久,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创建于1933年的东陆大学医学专修科,1956年独立建院。2012年,经国家教育部审批,学校正式由昆明医学院更名为昆明医科大学。 [1] 截至2018年6月,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有在编教职工6366人(校本部1591人,直属附属医院4775人)。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3245人,研究生2983人,留学生514人,成人本专科生23405人。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 [
大理大学(Dali University),简称“理大”,坐落于云南大理,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一所以医学、药学、教育学和生物学为优势,民族学和艺术学为特色,多学科交叉融合、多层次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本科学校。 学校前身是1978年成立的大理医学院和大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大理医学院与大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大理学院,大理工业学校、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大理分校并入该校。2015年4月29日,学校正式更名为大理大学。 [1] 截至2016年6月,学校拥有古城和下关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3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继续教育学生21000多人。有专任教师101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的462人,教授130多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700多人。
昭通学院是一所省属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位于云、贵、川三省结合部的云南省昭通市。该校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清政府创设的师范传习所,历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昭通地区师范学校,1978年成立昭通师范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 截至2016年8月,学校占地面积758.07亩,总建筑面积24.7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2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仪器总值4776.94万元,5530台(件);总藏书量75.7万册,期刊有1176种,报纸有126种,光盘1万余张,电子图书有18.4万册。开设14个教学学院和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园,21个本科专业,39个专科专业。
曲靖师范学院地处爨文化的故乡、“全国十佳宜居城市”——曲靖市,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师范院校。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7年开办的“师范传习所”,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曲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曲靖教育学院、曲靖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曲靖师范学院。2007年6月,学校以“良好”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为云南省优质生源高校。 截至2016年8月,学校有校本部、古城和环东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399.43亩。校舍面积30.21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近180万册;固定资产总值6.8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797.38万元。学校设设有18个教学单位,4个教辅机构,设有53个全日制本科专业,17个高职高专专业,60个成人教育专业。有在职教职员工983人,其中专任教师726人。

 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瑞丽试验区)位于云南省西部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是G320国道、GZ65杭(州)瑞(丽)高速公路、泛亚铁路西线(大理—瑞丽铁路)的终点,从芒市机场可通往全国各地和缅甸曼德勒。瑞丽试验区是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窗口中的窗口、前沿中的前沿,是已经建成的中缅通讯光缆、中缅输油气管道和规划建设的泛亚铁路西线及昆明—皎漂高速公路的出入境枢纽,从瑞丽试验区经缅甸曼德勒港、八莫港、仰光港、皎漂港和孟加拉国吉大港进入印度洋,是中国通往印度洋最近的陆路通道。

  试验区以瑞丽市全境(面积1040平方公里)为核心,两翼包含芒市和陇川县。区内有瑞丽、畹町2个国家一类口岸和陇川章凤国家二类口岸,瑞丽、畹町2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近的实行“境内关外”海关特殊监管模式的姐告边境贸易区。瑞丽试验区建设按照“一核两翼、联动发展,一区多园、政策叠加”的工作思路,实施瑞丽畹町姐告同城化、芒市瑞丽陇川一体化发展,政策项目覆盖德宏州所有县市。“试验区有关部门”,指的是德宏州直有关部门。

  瑞丽试验区与缅甸联邦接壤,边境线长288.9公里,有4条跨境公路通往缅甸,是中缅边境通道最多、国家级口岸和特殊经济功能区最密集的区域。全区总人口33万人(2012年),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9.7%,世居的傣、景颇、阿昌、德昂、傈僳等民族与缅甸和印度的掸、克钦、勃欧、阿萨姆等民族同宗同族,同一民族跨境而居,通婚互市,友好交往历史悠久,中缅胞波情深意长,边境地区和谐安宁。2012年,瑞丽市与缅甸木姐市,结为友好城市。从2000年起,每年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都在瑞丽市举行中缅胞波狂欢节;每年12月的第一周,瑞丽市与木姐市轮流举办中缅边境商品交易会,成为中缅文化交流、商品交易、信息互通的盛会。

  瑞丽口岸是中国最大的对缅贸易陆路口岸,与缅甸国家级口岸木姐对开。多年来,瑞丽口岸进出口贸易总额占云南省对缅贸易的60%以上,占全国对缅贸易的30%左右,出口商品经缅甸转销至孟加拉、印度等国。瑞丽口岸的进出口额,连续15年保持2位数高增长,远远高于全国、全省的平均增长速度。由市场自发培育形成了以瑞丽口岸为核心枢纽的“中国—缅甸—孟加拉—印度”货物通道、资源通道、人员通道、信息通道。作为重要的发展中国家,印度、孟加拉与中国经济互补性强,是瑞丽试验区对外开发开放重要的合作伙伴和巨大的潜在市场。


一、财税政策

(一)从2013—2020年,省财政继续每年给予试验区1亿元综合财力补助。

(二)省财政在安排各类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时,充分考虑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沿边经济贸易发展、边境维稳、禁毒防艾、国际河流治理等特殊因素,给予试验区重点支持和倾斜。

(三)对入驻试验区的新办企业,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产业外,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行“五免五减半”优惠,即自取得生产经营第一笔收入年度起,前5年免征、后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具体免税范围由德宏州人民政府确定。争取通过试验区进口电力、石油、天然气的企业在试验区设置进口环节财务核算机构,在试验区缴纳输送环节增值税。

(四)允许试验区收取城市和集镇基础设施配套费。试验区内征收的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省财政以项目形式对试验区给予支持。

二、投融资政策

(五)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省级核准权下放试验区主管部门。州级权限内除国家限制类或国家有明确要求的行业、省属企业投资项目、涉重金属污染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和“三同时”验收审批权下放试验区主管部门,征收占用林地申请由试验区主管部门直报省主管部门办理。

(六)对中央和省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争取中央加大投资比例,省直有关部门给予倾斜支持。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民生改善等重大项目,统筹纳入有关规划,对具备条件的项目,优先审批、核准,优先安排资金。

(七)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将富滇银行瑞丽支行升格为一级分行,并在瑞丽、芒市各增设1个二级支行。支持组建试验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在试验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八)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审批快速通道,把试验区列为业务发展和信贷支持重点区域。争取政策性银行援外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出口基地建设贷款、国际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信贷资源向试验区倾斜。

(九)支持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等形式,投资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以财税优惠鼓励扶持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入驻试验区,推动试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入场外交易市场的扩容试点。鼓励运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试验区设立开发基金。

(十)鼓励试验区内与境外机构的经济往来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试验区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开展边境贸易出口业务承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承保等试点。简化试验区内企业人民币跨境投资审批手续,适度放宽出入境人员携带的人民币额。

三、产业政策

(十一)对部分主要依托国外资源、能源、市场等以“多头在外”模式发展的工业项目,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在法定条件内按照低限执行项目准入门槛,允许其在试验区发展。

(十二)支持试验区加快进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仓储区等园区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瑞丽、芒市、陇川3个工业园区统一纳入省级园区管理和扶持范围。省财政扶持工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向试验区倾斜。

(十三)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支持开展区域电价改革。省直有关部门对试验区内的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给予重点保障。

四、土地政策

(十四)科学编制试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试验区建设情况,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评估和修编,加强与相邻县、市土地利用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十五)赋予试验区州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权限。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单列管理;省级以上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由试验区主管部门初审后直报省主管部门预审;农用地征收转用报件由试验区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十六)多渠道保障建设用地。支持试验区对规划异地重建的原村庄、集镇以及其他废弃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鼓励试验区通过对山区、丘陵等15度以上的山地(非耕地、非林地)实施改造,拓展用地空间。创新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审批方式。

(十七)支持做好农用地管理。试验区内水利、水电、旅游等项目区中的绿化景观用地、生态涵养用地、水面用地,在农民补偿安置到位的前提下,可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占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自主开发旅游项目试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向试验区倾斜。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开展耕地保护货币直接补偿试点工作。

五、公共服务政策

(十八)除涉及食品、药品、矿山、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等安全生产行业国家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外,内资企业凭招商引资批准文件可直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放宽经营许可范围,可核定为: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未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十九)加强口岸建设,建立便利化通关体系,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争取国家支持,赋予德宏州人民政府审批本州处级及以下人员赴缅因公出国任务的权限。积极通过外交、外事渠道推动缅方在瑞丽设立缅甸驻昆总领事馆领事办公室或签证代办,尽早解决中缅边境双方对外开放口岸允许中外人员持护照和签证出入境问题。加快推进芒市机场申报口岸机场开放。

(二十)外国人在试验区就业,凭有效入境证件及有关资料,可直接办理就业许可。允许境外边民凭出入境管理证明办理工商登记,在试验区各类市场上从事经营活动,放宽入市商品范围。

(二十一)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省级不得委托或下放的权限外,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环境保护、质监、食(药)监、工商、市政等方面证照和资质管理的省级权限下放试验区,由试验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二十二)省级权限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监督管理由省主管部门委托试验区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涉及消防、环境、抗震等需要报省直有关部门专项审查备案的,可由试验区有关部门直报省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二十三)省级权限内的3A 级以下(含3A 级)景区评定权、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审批权、视频点播(乙种)业务审批权、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审批权下放试验区有关部门审批。

(二十四)省级权限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及变更、边贸药品经营的行政许可委托试验区主管部门审批。国家Ⅱ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养殖许可和经营许可申请可由试验区主管部门直报省主管部门办理。

(二十五)城市供水、燃气等定价管理审批权限下放试验区。支持试验区建立污水、垃圾处理企业化运行机制,行政和人才政策。

(二十六)支持试验区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与开发开放相适应、决策科学、办事高效、运转灵活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协调配合驻试验区边防、海关、国税、检验检疫、消防、人民银行、银监等中央驻滇单位做好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省级权限内,对试验区机构设置、编制分配等给予倾斜。

(二十七)试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各业务部

门的专业计划及规划)可直报省直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对试验区的各专项指标直接进行平衡,在德宏州名下以“其中”形式列出。

(二十八)制定实施与试验区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特殊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允许试验区在一定数额内,突破身份限制,跨行业、跨部门使用人才。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相应编制,专门用于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支持试验区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逐步提高工资水平。设立人才专项奖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加快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部署,是加快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要突破口。全省上下一定要从我省发展大局出发,深刻认识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支持试验区建设。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出台具体措施。德宏州和试验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责任,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确保试验区建设工作统筹协调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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