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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今晨,广州11区发布通告,多区划定风险区域

2022-11-30 浏览次数:41次

昨夜今晨,广州11区发布最新疫情防控相关通告,多区划定风险区域、临时管控区。

越秀区:调整六榕街、东山街、珠光街和登峰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划定风险区域;再次划定风险区域;

海珠区:调整风险区域等级;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荔湾区:划定风险区域;

天河区:划定风险区域;

白云区:解除临时管控区域;调整风险区域等级;

黄埔区:对辖内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花都区:划定风险区域;

番禺区: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

南沙区:划定风险区域;调整珠江街道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从化区:江埔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增城区:调整部分风险区域。

详情如下。

越秀区

调整六榕街、东山街、珠光街和登峰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0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六榕街:海珠北路228号。

二、东山街:广州大道中117号。

三、珠光街:清水濠28号、30号、32号。

四、登峰街:永福路45号102幢。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告执行。

划定风险区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划定高风险区域如下:

北京街:正南路都府街20号、22号。

光塔街:毕公巷10号、12号、14号、16号、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玛瑙巷9号、11号、19号、19号之一。

人民街:人民南路以东、一德路以北、天成路以西、大新路以南围成的区域;人民南206、208号;濠畔街459号;联聚街1号、3号、5号;解放南路石亭巷18号;天成路蒲苞巷1号、2号、3号、4号、5号、7号、1号之一、4号之一。

黄花岗街:水荫路119号江山翠苑3栋1单元。

华乐街:淘金东路39号大院。

大东街:五常里15号之一,东华西路90号到啦酒店。

登峰街:蒲涧路3号、8号、12号、13号、15号,16号东梯、西梯。

矿泉街:王圣堂莲塘街15号(除南梯外),莲塘前街6号之二。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再次划定风险区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划定高风险区域如下:

洪桥街:环市中路268号,268号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

北京街:大南路132号。

大东街:积厚新街4号、6号、8号。

人民街:大德路以北、解放南以东、濠畔街以南、福盛街以西围成的区域;大德路以南、濠畔街以北、福盛街以西、海珠南路以东围成的区域;大新路以北、濠畔街以南、解放路以西、相公巷以东围成的区域;仁济路46号;广济新街39号。

梅花村街:东风东路787号东景街7、8号。

黄花岗街:先烈中路98号之五、之六,水荫路58号。

华乐街:青菜东街56号、58号、61号、63号;淘金街11号、13号、15号、17号、19号、21号、23号、25号、27号。

大塘街:大塘街62号、66号。

建设街:黄华路中约外街3号、4号、3号之一,黄华路46号、48号、50号、52号,环市中路327号之一、之二、之三,环市中路308号大院。

白云街:绿荫路6号、8号、10号、14号。

登峰街:东至广州胸科医院、南至横枝岗路、西和北至麓湖路围成的区域。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海珠区

调整风险区域等级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

1.赤岗一街32号。

2.下渡路10号。

3.客村西南约十一巷12号、14号,十二巷13号、15号。

二、昌岗街道

1.晓园东28号。

2.晓港东一马路43号。

3.晓港东一马路51号。

4.江南大道中209号。

三、江南中街道

1.青凤大街2号。

2.可逸家园3栋。

四、素社街道

1.东翠南街7号。

2.金汇花苑B3栋。

3.素社东二巷2、3、4号,三巷3号、11号一层。

4.基立下道北65、67、69号。

五、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中海橡园H2栋。

六、江海街道

1.金丰UP智谷C1栋。

2.聚德东路50号H58栋。

3.金穗雅园C2栋。

4.金丰花园赤岗路257号1—9层01房、04房,259号。

七、凤阳街道

和平家园2、8、11栋。

八、琶洲街道

会展世界城水馨街2号。

九、官洲街道

1.赤沙大围九亩新建五巷1—6号、8—10号,六巷1—5号、8—10号。

2.赤沙大围新建西一巷1、5、6号,西二巷1号、5号。

3.赤沙大围1号、2号及之一、28号。

4.仑头北约一巷西横二巷2号、8号,一巷西横八巷1号,一巷西横九巷1号及之一,西约直街横巷22号、23号,环村北路15号、21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29日24时起解除临时管控的区域

(一)素社街道

学院巷5号及之一。

(二)江海街道

金丰花园赤岗路255号,257号1—9层02房、03房。

(三)滨江街道

百利华庭小区A、B栋。

二、自2022年11月30日9时起解除临时管控的区域

凤阳街道瑞康大厦99、101号。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荔湾区

划定风险区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岭南街道:杨仁南12、14、16、20、24、26号。

二、以下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石围塘街道:如意阁以北、大涡街以东、广三铁路以西、三汽停车场以南所围合区域。

上述风险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划定高风险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南源街道

荔港南湾荟文四街20号。

二、冲口街道

(一)坑口村头7-9号,坑口村头一巷1-10号,坑口村头二巷5号。

(二)坑口村头南一巷43、45、47、51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天河区

划定风险区域

一、高风险区

(一)棠下街道

1. 棠东三担街一巷4、6、8、10号,三担街二巷1、2、3、4、5、6、7、8号,毓桂南街禾堂巷3号。

2. 凌角上街1号、1-1号、凌角大街12、13、14、16、18、21、28号。

3. 凌角大街七巷4、6、8号。

4. 怡乐园二巷3、4、5、6、8号,怡乐园三巷1、3号,丰乐路69、71、73号。

5. 南溪里16号、28号、24号、24号之一、24号之二、24号之三、24号之四,中和里21号、27号、27号之一、32号之二,乐泰里二巷2号之二,南新大街17、19、24、28号,乐泰大街12号、19号、20号,南镇大街三巷19号、22号、24号,南镇大街二巷22号。

6. 中山大道西105号。

7. 华景路172、174号。

8. 华景北路191号陶然庭院G座。

(二)珠吉街道

1. 上社北街:一巷1号、3号,二巷2号、3号、4号、4-1号、4号之一、5号、5号之一、6号、6号之一、6号之二、7号、9号、10号、10号自编、12号之一,三巷1号,四巷6号,七巷8号,八横巷5号、5号与9号中间、八巷3号之一。

2. 上社大街:16号之一、18号、19号、20号、22号,三巷3号、9号、10号、12号之一,四巷6号,五巷4号,八巷1号、2号、3号、3号之一、5号,上社大街十巷2号,十一巷1号、2号、3号、4号、4-1号、5号、6号、7号、8号、12号,十二巷1号、2号,十三巷1号,三横巷1号,八横巷1号之一、1号之二、1号之三、2号、2号之二、3号、4号、5号、6号、9号、5号与9号中间,九横巷3号、4号。

3. 柴栏田南便新邨:一巷2号之一,二巷1号、2号,三巷1号,六巷7号,七巷6号、7号,八巷7号。

4. 柴栏田北社新邨:一巷2号、3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二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三巷7号、10号、11号、12号、13号、14号。

5. 桥头大街:西二巷2号、西三巷2号。

6. 中东新街:二巷9号、10号,三巷10号、11号。

7. 文华大街:七巷24号,十八巷1号、2号、3号、5号、11号。

8. 文华新大街:九巷2号,十巷1号、3号,十一巷1号、2号、3号。

9. 祠前一街2号,祠前二街1号。

10. 北社隔塘大街六巷横1巷1号、2号、3号,6巷7号、9号,9巷12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一)棠下街道

1. 棠东丰乐路以东,龙门西街以南,龙门大街以西以南,正南大街以西,三担街一巷、棠下小学北围墙、新庙前街以北为1号合围区域。

2. 棠东棠下分界线、丰乐大街北一巷以东,丰华街一、二、三巷南端巷口及停车场南围墙以南,棠东丰乐路以西,怡乐园一巷以北为2号合围区域。

3. 梅园新村三巷、五巷以东,梅园新村二巷以南,梅园新村一巷以西,梅园大街以北为3号合围区域。

4.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宿舍区东围墙以东,口岗新大街以南,荷光路以西,乐泰里一巷以北为4号合围区域。

(二)珠吉街道

1. 东至珠村文华大街北段,南至珠村中支涌(桥头、社区医院对开河段),西至黄村停车场、黄村汇彩北路商铺,北至珠村北环路西段合围区域。

2. 东至珠村东风实验小学,南至珠村文华新大街,西至珠村文华大街北段,北至珠村北环路中段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三、低风险区

(一)棠下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外)。

(二)珠吉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白云区

解除临时管控区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24时起,我区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大源街

(一)东至东南路,南至东南路,西至东中一街,北至东中二街合围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二)通利物流园

二、黄石街

(一)江夏016、017、018、019、020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二)东至青龙大街,南至荷木岭一巷,西至元下底路19号2栋、黄石东路B区A栋,北至青龙大街西五巷合围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三)黄石东路333号、335号、337号

三、京溪街

圣地天河星荟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四、人和镇

(一)鹤亭村第六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二)三盛村前中路10号、11号,三盛街2号、4号,三盛街一巷1号、3号、5号,三盛街二巷1号、3号、5号

(三)三盛西街5-9号、13号、15号、17号,三盛中街14号、15号、17号、17-3号,三盛中街一巷13、15号

(四)三盛南街西一巷1号、3号,三盛南街西二巷5号、5-1号、7号、8号,三盛南街中一巷9-2号、11号,三盛南街中二巷5号、7号、8号、11号、12号、14号、15号、16号、19号,三盛南街中三巷3号、4号、5号、6号、11号,三盛南街中五巷3号、7号、8号、9号、12号,三盛南街中六巷3号、5号、7-10号、16号,三盛南街中七巷6-12号(双号)

(五)三盛中街14号、15号、17号、17-3号,三盛南街中一巷13号、15号,三盛南街中二巷16号

五、同德街

(一)富多来花园(除高风险区外)

(二)西槎路以东,得雅街以南,新南一路以西,上步路以北合围区域(除上步花园B2栋及上步路19号、21号、23号外)

六、钟落潭镇

(一)金盆007、008网格,金埔一横路7号、9号、13号、15号、17号(除高风险区外)

(二)良沙三路122号、122-1号、130号、132号、154号、156号;苏村街11号、11-1号 、13号、16号、17号、18号、19号、19-1号、20-34号(双号)、74号;苏村街一巷8号、10号,二巷3号、4号、4-1号、7号、8号、8-1号,四巷3号、4号、10号,六巷1号、2-1号

(三)障岗村现龙街南26号、28号

(四)菜缘谷以东,台头山以南,陈洞台头街祠堂以西,台头东街以北合围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七、棠景街

乐嘉路以东北、泉景路以南、汇景路以西合围区域;嘉景新街市,乐嘉路106号(除高风险区外)

八、太和镇

(一)沙亭村010网格;东至沙亭村新庄北路十三巷8号,南至沙亭村大塘西十一巷,西至新庄中路,内沿至沙亭村新庄北路合围(除高风险区及大塘西十三巷1号、3号、5号、新庄中路10号外)

(二)东至禾堂岭二路二街32号,南至青龙徒山脚,西至兴太二路,北至禾堂岭二路二街合围区域(除高风险区外);禾堂岭二路一街4号-32号(双号),二街40号-70号(双号)

九、景泰街

白兰花园(除高风险区外)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调整风险区域等级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24时起,我区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太和镇

(一)广从三路转入大沥路营溪段以南50米、广从三路转入大沥路田心段以南和以北50米

(二)草庄东街一巷3号,草庄向南街一巷1号

(三)穗丰村水均田路363号A9栋

(四)谢家庄朝亮北路1号、3号、5号,文威南街1号、1-1号

二、大源街

(一)石湖村中心街64号、66号、70号、71-75号(单号),中心街龙珠巷1号、3-1号,新大路十三巷19号、19-1号

(二)黄庄南街22-1号、38号、40号、42号,黄庄南街二巷3号、5号、7号、8号

(三)大源白路东街18号、25号、29-35号(单号),大源白路东街一巷2号、4号

三、黄石街

大塘大街1号、3号、87号、89号,四约大街1号、3号之一、3号之二

四、江高镇

(一)大田姚屋新六巷1号、3号、5号,新七巷1号

(二)东至井岗大道,南至雄丰路,西至跃进河罗溪公路段,北至跃进河南浦村段合围区域(02-05网格)

(三)郭塘庄北街东十八巷1号、3号,十九巷1-7号(单号),二十巷1-9号(单号),二十一巷1-9号(单号)

(四)大石岗西社中街10-2号、10-3号、10-4号;大石岗北十巷4号、7号、8号、10号、12号,北十一巷1号、5号、6号,北十二巷1-5号、7号、9号,北十三巷2号、4号、6号、7号、8号、10号

五、景泰街

景云路68号

六、人和镇

三盛中街17-1号

七、松洲街

(一)桥西社区榕桂街东一巷6号、8号

(二)增槎路731号小区

八、永平街

马市岭东街16号、16-1号、18号、20号、20-1号、20-2号、22-26号(双号)

九、钟落潭镇

(一)余新街52-58号(双号),余新街八巷1号、3号,余新街九巷1-4号,余新街十巷1号

(二)湴湖大墩东街11号、13号、15号;湴湖大墩西街十一巷4号、十二巷4号、十三巷4号

十、云城街

(一)萧岗北门大街1号,萧岗茂兰里1-3号,芝兰里2号、4号、6号,萧岗履泰大街1-6号、8号、10号,东华大街25号、27号、27号之一、29号、31号,仁厚大街2号、2号之一,关家塘一巷1号

(二)东至履泰大街五巷一横,三多里大街、北门大街3号、5号、7号,北门大街三巷3号;南至胜堂街、胜堂一巷、胜堂坊6号之一;西至迎南新街;北至北门大街四巷、履泰大街二巷、履泰大街五巷、迎南一巷

(三)迎南里1-31号(单号),迎南新街9-17号(单号),21号、27号,东华大街1号之一北向商铺

十一、同德街

(一)同雅街121号同庆阁

(二)上步路29号3-9层(01-04户),上步路33号3-9层

十二、三元里街

祥宁阁A栋、B栋、C栋、D栋、E栋、F栋

十三、龙归街

夏良济阳街中间巷12号、16号、20号、43号、45号、45号旁

十四、石门街

松柏里东二巷1-5号(单号),松柏里东三巷1-3号,松柏里东四巷2号、6-10号(双号)

十五、石井街

东约新街13号,东约大街8号、FA1号-28号档口

十六、嘉禾街

竹仔园南十四巷1号、3号、5号,十五巷1-6号,十六巷1-1号、1-2号、2号、4号、6号,十七巷1号、2号;竹仔园街29号1铺、2铺,31号2铺、3铺,33号1铺、2铺、3铺,35号1铺、2铺、3铺

黄埔区

对辖内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区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一、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的区域:

(一)联和街:上围村上围中街32号、34号(11月29日起)。

(二)穗东街:庙头旭日街2号之二(11月29日起)。

(三)永和街:永和街道井泉一路64号(64栋)及62栋、66栋(11月25日起)。

(四)龙湖街:幸福誉小区L12栋,凤湖花园D1栋、D2栋、B3栋(11月29日起)

(五)云埔街:瑞祥路88号杰创大厦(11月29日起)。

(六)黄埔街:海员路157号(11月29日起)。

(七)大沙街:碧山西一巷3号、14号、18号(11月29日起)。

(八)鱼珠街:富颐一街11号富颐华庭小区T6栋(11月28日起)。

(九)红山街:文船路1号板房宿舍(11月29日起)。

(十)九佛街:莲塘乪村南街15号、21号、22号,南街十八巷20号,枫飞路108号、116号、118号、120号、124号(11月29日起)。

二、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管理措施的区域:

(一)联和街:上围村上围中街13号、15号、17号、19号(11月29日起)。

(二)龙湖街:西雅图公寓B栋,幸福誉小区J13栋(11月29日起),万科幸福誉工地(11月26日起)。

(三)九佛街:莲塘乪村全域(除南街15号、21号、22号,南街十八巷20号以外),枫塱一路66号创维智能产业园(11月29日起)。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理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以上“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如连续满5日无新增核酸异常情况,且最后一天区域内人员及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时自动解除该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花都区

划定风险区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管控之日起,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花山镇

菊花石大道285号。

(二)炭步镇

炭步服务区南区。

(三)狮岭镇

1.金狮大道东、滨河园四巷、芙蓉幼儿园、河滨西路合围区域。

2.联合村白池塘五巷5号,六巷3号、4号,七巷1号、2号、3号、4号,白池塘中街13号。

3.新花路10号。

4.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静雅苑。

5.杨仙路27号及附近区域。

6.芙蓉大道北40号、40-2号、40-5号、40-9号。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一)炭步镇

炭步服务区北区。

(二)狮岭镇

1.金狮大道东、滨河园五巷、富誉路、河滨西路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2.新联路白池塘片区(高风险区除外)。

3.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高风险区除外)。

4.芙蓉大道北40-9号以南、芙蓉大道北34号以北、芙蓉大道以东、旗岭公馆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以上区域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番禺区

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综合研判,从2022年11月29日起,我区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将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一)化龙镇

1.柏堂村社南街9号,社南街上十巷2号、2号之一,社南街上十一巷1号、2号、3号、5号。

2.塘头村村心街福深巷10号、11号、12号、14号,村心大街恭敬里巷7号、9号,村心二街新巷14号、16号、22号,村心街6号。

3.水门村芳山街五巷1号、2号、3号、4号、5号、6号,芳山街高阳巷1号、3号、5号,安义街二巷5号、8号、10号,百岁坊39号、43号,正面街有余里1号、3号、4号、5号、6号、8号、10号,正面街通心巷5号,正面街文明巷1号、3号,正面街楼巷2号,正面横巷角12巷2号,桥北街44号、44-1号、46号。

4.东南村龙源路23号、25号、27号、29号、30号,南苑街1号、2号、4号。

5.化龙社区化龙镇工业路12号。

6.草堂村新村街四巷1号、2号、3号、4号、6号,新村街五巷2号、4号,欧地街16号、18号、20号,郭岭新村一巷8-1号,农业公司路3号宿舍楼,大巷尾街一巷20号、22号、23号、24号、24-1号、25号、27号、29号,大巷尾街三巷6-1号、8号、13号、15号,北社大街18-1号、18-5号,北社大街十巷1号、十一巷3号,塘尾街三巷9号、11号,塘尾街四巷7号,南社上街十一巷3号、5号、6号、8号,南社上街十二巷7号,南社下街二巷6号、8号、10号,南社下街三巷6号,南社下街孖巷7号。

7.明经村东新路三街3号、5号、7号,东新路四街2-2号、2-4号。

8.金雁佳园13栋。

(二)大石街

1.植村村植村五路东一区一巷4号、5号,植村五路东一区二巷5号,东约东街一巷3号、6号、8号。

2.礼村村礼绿路4号、4号之一、4号之二。

3.诜村村石柱后巷3号、5号。

4.会江村安定街九巷7号、仁和街十三巷1号。

5.大维村大维工业路大街十巷1号、3号、7号,大维村工业路一巷33号、33号之一,工业路大街一巷31号。

6.河村村东路东四巷11号、13号,东路东五巷11号。

7.星河湾社区星河湾畅心园1栋2梯5-7层。

8.富丽社区朝阳东路137号之一朝阳8栋2梯。

9.大石社区怡居新村22栋。

(三)洛浦街

1.洛涛南社区东海花园11座。

2.广碧社区南浦海滨花园海琼区1栋2座。

3.洛湖社区洛湖居1座3梯、洛溪新城中学。

4.锦绣社区锦绣半岛东区9座。

5.丽江社区丽江花园左岸12座,丽波楼8座、9座。

6.洛城社区吉祥北园A区吉祥南街二十栋之三。

7.洛溪村石涌街37号、37号之一、37号之二、37号之三、39号、39号之二,洛溪南路108号之一、108号之三。

8.洛溪新城北环路彩虹楼三栋5梯、洛城花园13栋1梯。

9.东乡村二街108号、108号之一、118号、120号、122号、122之一,东乡村二街五巷一横18号、20号,东乡村二街一横16号,东乡村一街七巷19号、21号、23号、25号、31号、31号之一,东乡村南浦大街33号、35号、37号,东乡村沿沙路三巷2号,东乡村沿沙路1号,南浦时代B栋。

10.桔树村桔树北街29号。

11.西三村教育街1-1号。

12.厦滘村沙滘中路二十三巷7号,沙滘中路三十一巷17号、19号,兴华街十四巷21号、22号、23号、24号,兴华街十三巷5号、6号、8号、7号。

13.沙溪村西宁路32号。

(四)沙湾街

1.古东村慈孝坊新二街1号—6号、8号,慈孝坊新一街1号—4号、6号,慈孝坊13号、19号、21号,兴丰二巷3号、5号,村心坊西六巷2号、4号、8-2号,社坛坊2号。

2.龙湾村龙华路70号、70号-1、68号、68号-1,龙古路27号,龙湾峡下工业区1街9号。

3.龙岐村新屋坊大街24号、25号、27号、29号。

4.三善村福善路东四巷2号、4号,福善路环街7号。

5.紫坭村西便巷5号、7号、9号,聚龙三巷11号。

二、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严格控制人员流动,除核酸检测、错峰取物外,足不出区;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其余各类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实行核酸3天3检”等临时管控措施。

(一)化龙镇

1.草堂南北社、郭岭片东至化龙工业路、南至金山大道、西至化龙大道、北至金山北路的围合区域。

2.欧地街片东至化龙工业路、南至金山北路、西至社岗街、北至化龙中心小学围墙的围合区域。

3.东南、塘头、水门片东至龙源路、化龙工业路、万岗路、花生岗,南至塘头新区街、水门隔岗路、水门涌、龙门二街、芳山街十巷,西至化龙大道,北至龙津路的围合区域。

4.水门村桥北街片桥北街(除高风险区外)。

5.柏堂村东至化龙运河、柏沙路(亭南路至大街涌段),南至沙社街,西至柏堂西环路,北至南大干线的围合区域。

6.明经村东新路片东至石化大道、南至明经村安定大街、西至明经村东新路、北至明经村东新路的围合区域。

(二)沙湾街

1.古东村、古西村、新洲村、龙湾村(除高风险区外)。

2.东至酒厂路、南至酒厂路9号、西至新屋坊大街与接源路交界、北至酒厂路与水松路交界。

3.三善村东至岗头塘、南至福善路十四巷、西至福善路十四巷1号、北至福善路44号的围合区域。

4.紫坭村东至村南路(1号至23号中所有单号)、南至聚龙大街(1号至13号中所有单号)、西至聚龙一巷(2号至20号中所有双号)、北至辅仁大街(1号、3号、5号)的围合区域。

三、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一)石楼镇

山海连城利联花园(除高风险区楼栋和别墅区外)。

(二)沙头街

尚东嘉御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三)小谷围街

南亭村东社大街三多里9号,东社大街永康里2号、3号、4号、6号、8号。

(四)大石街

1.丽水湾小区丽泽居5栋。

2.山西村兴桥里街9号、10号、11号、12号、14号、15号、16号。

3.大兴村振兴街7巷3号、3号之一、5号、7号、9号、11号,振兴街8巷5号、7号、9号,东兴街1巷5号、7号,百兴街5巷1号、2号、3号、4号。

4.官坑村官坑大街十一巷13号之二、16号、18号、20号、22号、24号,官坑大街十三巷9号、14号、16号、18号。

(五)大龙街

同德南街东八巷17号、19号,同德南街东九巷11号、13号,同德南街东十巷17号。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南沙区

划定风险区域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一、万顷沙镇沙尾一村十涌西下路163-5、163-6、171、173号。

二、榄核镇沙角村海堤街83、85、87、89、89-1、91号。

三、南沙街道红岭社区富力·天海湾小区海泮街3号A10栋。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关注“广州南沙发布”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

调整珠江街道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6时起,将珠江街道以下区域调整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一、同安泰社区兆安街100-2号、100-3号、100-4号、102号、104号、106号、106-3号。

二、泰安社区珠江东路二巷29号、发展路28号。

三、西新社区嘉安花园五街3号、4号。

四、福生社区七涌平安街42号、44号。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从化区

江埔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对江埔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一、江埔街南方村南一社3号之一、南一社23号、南一社36号、南一社37号、南一社40号、门楼社156号、门楼社158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二、江埔街南方村全域(以上第一点区域除外),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分批核酸检测”管理措施,自11月29日起,实行三天三检。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

增城区

调整部分风险区域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30日0时起,调整以下风险区域:

一、荔城街

1.荔城街锦绣国际四期F5栋。

2.荔城街广丰西路2号楼。

3.荔城街廖隔塘村(东至隔塘南路,西至鱼塘,南至鱼塘,北至旧村场合围区域)。

二、增江街

1.增江街增江大道中45号、47号,光明东路96号、98号、100号、102号,东桥东路20号。

2.增江街西山村新围合作社新村六巷3~7号,七巷3~7号,八巷3~7号。

3.增江街广汕路34-54号。

三、荔湖街

荔湖街荔城花园25栋、26栋。

四、新塘镇

新塘镇宜尚酒店。

五、小楼镇

小楼镇腊圃村高丰东路3号、9号、11号。

六、正果镇

正果镇到蔚村工业路11号、13号、14号、15号、16号。

七、中新镇

中新镇风光路428号以东、风光路410号以西、中新超限检测点以北合围区域。

上述区域解除高风险区管控措施,参照《增城区关于新增临时管控区和延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14号)要求,实行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落实“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停止商业”等管控措施。

八、宁西街(见附图)

1.宁西街宁西社区2号网格:东至太新路、北至宁西派出所合围区域(除北苑四巷3号、4号,北苑三巷4号、5号,北苑二巷4号外)。

2.宁西街郭村村:东至村界、南至仙宁路、西至雅瑶河、北至村界合围区域(除珠岛街片区外)。

上述临时管控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

来源:南方 plus  见习记者:洪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