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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周报(第64期)丨通策医疗董事长遭立案调查,川投能源董事长被实施留置措施

2022-11-21 浏览次数:77次

环境(Environment)

1、中央结算公司发布《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企业标准

11月14日,中央结算公司发布《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企业标准,也是首次发布绿色金融领域企业标准。《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充分吸收中国债券市场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最佳实践,提出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所投绿色项目应披露的环境效益定量和定性指标,区分必选和可选指标,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可计量、可检验奠定基础,便利发行人披露和投资人应用。

2、三部门:确保2030年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11月15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包括:“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低碳工艺研发应用取得重要进展,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确保2030年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3、生态环境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11月1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开展分散、低效煤炭综合治理。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提高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低碳水平。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加强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治理;持续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出台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开展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

4、五部门联合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综合试点

11月17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确定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湖州市、山东省济南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高新区、四川省成都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等10个地区首批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双化协同)综合试点。通知指出,试点工作自2023年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围绕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传统行业双化协同转型、城市运行低碳智慧治理、双化协同产业孵化创新、双化协同政策机制构建等方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5、安诺其(300067.SZ):子公司收到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66.25万元

11月15日,安诺其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安诺其纺织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8月3日,经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建设一处污水处理站的缓存池中的废水经处推水泵通过一根直径约200mm的管道直接外排至下游污水处理厂,在该管道流量计分支出一根直径50mm的支管。经查阅监控视频发现,该支管多次出现无水流,但在线平台流量数据显示正常外排废水;还发现向自动在线取样水池注入自来水。上述行为存在干扰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环境条件或运行状态、稀释监测样品。

依据相关规定,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东营安诺其处罚662500元。

社会(Social Responsibility)

1、厦门港务(000905.SZ):子公司拟向盐池县慈善协会捐款5万元

11月16日,厦门港务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石狮市华锦码头储运有限公司计划通过福建石狮市慈善总会向盐池县慈善协会捐款伍万元整,用于参与石狮市2022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项目。

2、神州细胞(688520.SH):拟无偿捐赠现金及药品,减轻血友病等疾病患者经济负担

11月16日,神州细胞发布公告,为减轻血友病等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提升用药保障水平,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第三方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各省市慈善总会、患者组织等公益机构,关联方除外)无偿捐赠现金及药品,2022年度拟捐赠额度合计不超过公司当年总销售收入的30%且不超过公司上一年经审计总资产的50%。

3、津药药业(600488.SH):涉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违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

11月18日,津药药业公告,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滥用在中国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违反相关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拟责令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19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二的罚款,计2772.13万元。

4、凯腾精工(871553.BJ):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子公司收行政处罚

11月15日,凯腾精工公告,10月11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精工华晖制版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天津精工机加工车间2名正在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决定给予天津精工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约谈货拉拉公司

11月18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货拉拉公司进行约谈,对满帮集团、滴滴货运、快狗打车3家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进行提醒。约谈指出,近期通过网民留言、群众来电来信、媒体网络等渠道发现,货拉拉公司采用一口价订单、上线“特惠顺路”产品等方式恶意压低运价,严重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各方反映强烈。约谈强调,货拉拉公司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要深刻反思、正视问题、立行立改;要立即对相关恶意压价竞争行为进行整改,坚决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科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坚决消除违规运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自身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同时,办公室提醒满帮集团、滴滴货运、快狗打车等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也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和整改风险隐患,坚决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大局。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1、通策医疗(600763.SH):实控人吕建明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11月18日,通策医疗公告,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吕建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吕建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吕建明立案。经公司初步了解,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壹号基金浙江通策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方面。

2、川投能源(600674.SH):公司董事长刘体斌被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

11月16日,川投能源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体斌已被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刘体斌同时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3、华联股份(000882.SZ):年报业绩“变脸”,公司收警示函

11月17日,华联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2021年10月,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告知经报请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该局将无偿收回面积3436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3月8日,政府相关部门按流程完成了不动产权证的公告注销。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未充分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2021年业绩的影响,导致4月19日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由原预计盈利1600万元~2400万元修正为亏损1.5亿元~1.95亿元,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4、ST弘高(002504.SZ):因三项问题,被责令改正

11月17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治理制度体系陈旧未及时更新;二、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未按规定履职;三、未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管控。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泽达易盛(688555.SH):董事长、财务总监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

11月15日, 泽达易盛公告,公司董事长林应和董事会秘书应岚分别收到天津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林应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应岚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林应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的主要内容:一是委托理财事项信息披露违规;二是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归还。

关于对应岚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的主要内容:一是委托理财事项信息披露违规;二是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归还;此外,应岚通过安吉智宸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2022年减持数量为所持公司股份的25.47%(超额减持533股),违反了应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开承诺。

6、ST龙净(600388.SH):累计4.32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及时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11月14日,福建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何媚、罗如生、冯婉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1年4月至9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预付的项目工程款、支付的股权收购意向金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款等款项中一部分经若干银行账户后转入你公司原控股股东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合计4322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3日,原控股股东关联方已偿还占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

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行为发生于2021年4月至9月,公司迟至2022年5月9日、11月3日才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

7、棕榈股份(002431.SZ):超3亿元关联交易未披露,收河南证监局警示函

11月17日,棕榈股份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警示函,棕榈股份存在四大违规行为:未审议并及时披露股权转让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未及时披露诉讼信息。 

8、新野纺织(002087.SZ):未按规披露担保代偿情况、2021年度业绩预告等,被责令改正

11月15日,河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代偿情况;二、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三、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