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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债案余波未了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二度被诉

2022-11-04 浏览次数:58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媛媛 上海报道

近日,因华晨债违约,申万宏源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连续被买方上诉,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11月2日,申万宏源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涉诉的公告。

公告称,东吴基金作为原告,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一举告上了法庭。案由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受理机构是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称,原告东吴基金作为管理人的资管产品投资并持有“19华晨06”债券未能及时兑付。

原告认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等5家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义务,制作、出具的债券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导致原告债券投资时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并遭受巨大损失。

因此原告在2022年6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等投资损失。

10月28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收到沈阳中院发送的应诉通知书。

对于这一事件,申万宏源称,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该诉讼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实际上,基于“华晨债”事件,早在10月中旬,申万宏源就公告了另一买方对其的起诉。

10月11日,申万宏源公告了上海映雪投资起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该份诉书同样针对“华晨债”的制作文件中,存在证券虚假陈述。

具体而言,这家百亿债券私募映雪投资,管理的资管产品持有了“19华晨05”,这笔债券未能及时兑付,映雪投资也声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等5家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义务,制作、出具的债券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导致原告债券投资时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并遭受巨大损失,因此提起诉讼。

根据启信宝显示,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一起被告并要求承担连带赔偿的,还有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国新证券(原华融证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等4家公司。

此外,公开信息显示,杭州量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亦将上述几家机构告上了法庭,案由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并拟于2022年11月24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