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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雪莱特: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2018-09-03

[公告]雪莱特: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公告]雪 莱 特: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时间:2018年09月03日 18:47:02&nbsp中财网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发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抄报:广东证监局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
特”)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雪莱特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10号)(以下简称
“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
整理、全面查核,经公司审慎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你公司子公司富顺光电部分资产被法院扣押是否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
富顺光电2017年度净利润在你公司2017年净利润中的占比情况,本次资产扣
押事项是否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回复:

1、子公司富顺光电部分资产被法院扣押是否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

经核实,本次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被福建
省高级人民法院扣押的2.5万个充电模块约占该项存货的45%,公司库存的充电
模块比较充足,本次扣押事项在短期内不会影响富顺光电充电桩业务的正常生产
经营。


2、富顺光电2017年度净利润在2017年净利润中的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富顺光电净利润

9,177.27

公司净利润

3,519.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87.02

富顺光电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比例

260.75%




富顺光电净利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164.26%



注:富顺光电净利润,指富顺光电及其所有子公司的合并净利润。


3、本次资产扣押事项是否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经核实,本次富顺光电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扣押的2.5万个充电模块约占
该项存货的45%,公司库存的充电模块仍能满足今年的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属于案外人,并非诉讼当事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处理该事项,
并已经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扣押资产的异议申请,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和资产安全。


本次资产扣押事项仅涉及充电桩业务,富顺光电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
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充电桩设备及系统系列营业收入
占上市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1.53%、19.45%。除充电桩设备及系统系
列外,上市公司还有LED室内照明系列、汽车照明系列、环境净化系列、荧光
灯室内照明系列、LED户外照明系列、智能包装设备系列等业务。


综上所述,本次富顺光电资产被扣押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福建宇福与你公司(包括子公司)、你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潜在利益关系,你公司董事陈建顺为福建宇福提供
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与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关系核查

经公司内部征询和核查,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
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潜在利益关系。其中,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陈建顺出具了书面确认函,其确认内容如下:本人陈建顺与福建宇福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关系;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关
系。


2、陈建顺为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收到董事陈建顺出具的书面确认函,陈建顺就其为福建宇福智能科技


限公司提供担保说明如下:本人陈建顺是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长,福建宇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会员。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宗旨,要充分发挥“盟主”

作用,大手拉小手,互为配套,抱团发展,所以对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
行担保。




三、你公司子公司富顺光电是否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回复:

经公司内部核查,且收到富顺光电董事长陈建顺的书面确认函,截至2018
年8月31日,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雪莱特的全资子公司,除为雪莱
特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外(该事项已经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形。




四、你公司1-6月份营业收入大幅减少的原因、财务费用增加对净利润的影
响金额、你公司无人机业务的开展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等

回复:

1、公司1-6月份营业收入大幅减少的原因

2018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对比去年同期减少9,703.79万元,同比减少
21.46%,主要受荧光灯室内照明系列、LED室内照明系列、LED户外照明系列、
LED显示系统系列及其他系列收入减少的影响,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

2018年1-6
月金额

2017年
1-6月金额

同比增减
金额

同比

荧光灯室内照明系列

3,937.96

5,391.39

-1,453.43

-26.96%

环境净化系列

3,815.99

3,456.51

359.48

10.40%

汽车照明系列

5,307.14

5,532.06

-224.93

-4.07%

LED室内照明系列

8,410.60

11,504.23

-3,093.64

-26.89%

LED户外照明系列

2,484.43

8,797.49

-6,313.06

-71.76%

LED显示系统系列

272.68

3,295.68

-3,023.01

-91.73%




智能包装设备系列

2,909.37

2,809.83

99.54

3.54%

充电桩设备及系统系列

6,908.21

1,761.62

5,146.59

292.15%

锂电池生产设备系列

813.68

0

813.68

100.00%

其他

-554.31

1,711.95

-2,266.26

-132.38%

其他业务收入

1,218.62

967.38

251.23

25.97%

合计

35,524.35

45,228.15

-9,703.79

-21.46%





(1)“荧光灯室内照明系列”收入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受照明产品技术迭
代趋势的影响,市场上荧光灯产品已大规模被LED灯产品所替代,荧光灯产品
市场需求大规模萎缩,公司荧光灯室内照明系列产品的销售额持续下滑。


(2)“LED室内照明系列”收入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受公司运营资金紧
张的影响,公司为加快运营资金周转,减少运营资金占用,主动放弃账期长及信
用不佳客户订单;另外运营资金短缺影响产品销售的交期,部分订单延迟交货,
综合导致该类产品销售同比下降较多。


(3)“LED户外照明系列”“LED显示系统系列”收入同比大幅下滑的主要
原因:公司自2016年以来新增了充电桩设备的生产,并不断扩大销售规模,同
时LED户外照明系列和LED显示系统系列订单持续下滑,因此公司主动调整了
业务结构,缩减了LED户外照明系列及LED显示系列产品产量,导致LED户
外照明系列及LED显示系统系列销售额同比下降较多。


(4)“其他”收入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其他系列主要销售的产品为无人机
该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独立经营,目前无人机市场
持续低迷,产品推广不及预期;另外因产品功能、性价比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
今年的产品退货较多,销售额同比大幅减少。


2、财务费用增加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2018年1-6月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191.14万元,其中利息支出增加
1,527.20万元,主要原因为:在金融去杠杆的环境下,企业融资难,公司融资成
本不断提升,财务费用增加较大。财务费用的增加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191.14万元。具体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1-6月

同比增减金额

利息支出

2,749.85

1,222.65

1,527.20

减:利息收入

78.18

14.07

64.11

汇兑损益

109.09

305.20

-196.10

其他

33.29

109.14

-75.85

财务费用合计

2,814.05

1,622.91

1,191.14

净利润

-2,560.46

1,027.63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1,619.33

1,498.80





3、无人机业务的开展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等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曼塔”)专注
于消费级与行业应用级无人机技术开发与生产,深圳曼塔近年大规模投入研发
S6型号无人机,因产品功能、性价比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无人机产品在市场
中的销售不达预期,收入规模一直较小,且产品成本高、毛利率较低。深圳曼塔
无人机技术开发与产品设计周期长,研发费用及销售渠道投入大,故持续处于亏
损状态,且2018年上半年就存货产生较大减值。深圳曼塔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8年1-6月

2017年

2016年

营业收入

-646.20

3,010.47

560.31

营业成本

-354.50

2,794.74

737.09

销售费用

187.94

879.08

1,092.17

管理费用

672.04

2,004.56

1,520.42

资产减值损失

542.60

620.13

17.74

营业利润

-1,689.51

-3,520.28

-2,941.92

净利润

-1,607.74

-3,915.90

-2,640.36



备注:因产品功能、性价比等方面存在不足,致使今年发生已销售产品退货
(退回存货可返修,可实现二次销售)较多,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负数。



自2018年起,深圳曼塔基于现有无人机技术,结合消费级无人机行业特点
及市场竞争格局,对销售渠道和客户进行重新定位,由原商超、电商网络、专卖
店、大型卖场等所有渠道销售转变成专注于定制化OEM无人机、小型无人机
育行业以及特殊单位(例:公安、安保等部门)反无人机器材。基于此规划,深
圳曼塔大量缩减研发投入,渠道集中后,大量减少日常经营开支,并不断盘活现
有资产。随着上述经营策略调整,深圳曼塔的亏损情况有望得到有效控制。




五、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无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回复。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