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2018年度滨海县公交车采购项目。
2、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分七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选择多个标段投标,具体如下:
①1-6标段:每位投标人最多可中二个标段,如在评标过程中已中二个标段,其余标段继续参与评审,但不作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②7标段:如投标人在1-6标段评标过程中已中两个标段,可继续作为中标候选人。
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均为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6标段→7标段。
3、滨海交通控股集团计划购买共160辆公交车,其中10.4-10.6米纯电动公交车20辆、8.4-8.6米长纯电动公交车40辆、8.0-8.2米纯电动公交车60辆、6米长柴油镇村公交车40辆。各标段投标人负责各标段的车辆生产、交付及车辆验收、与招标人项目中的沟通及协调。
标段 | 货物名称 | 电量(kW·h) | 数量(辆) | 单价(万元) (含国补) | 总预算金额 (万元) (含国补) |
一标段 | 10.4-10.6米纯电动公交车 | ≥200 | 20 | 90 | 1800 |
二标段 | 8.4-8.6米纯电动公交车 | 180-200 | 20 | 80 | 1600 |
三标段 | 8.4-8.6米纯电动公交车 | 160-180 | 20 | 77 | 1540 |
四标段 | 8.0-8.2米纯电动公交车 | 140-160 | 20 | 71 | 1420 |
五标段 | 8.0-8.2米纯电动公交车 | 120-140 | 20 | 68 | 1360 |
六标段 | 8.0-8.2米纯电动公交车 | 100-120 | 20 | 65 | 1300 |
七标段 | 6米柴油镇村公交车 | 40 | 22 | 880 |
4、为了确保本次120辆新能源公交车质量和40辆常规公交车的质量,各投标人须采购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公交车零部件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中标供应商的产品,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标准配置,各投标人在投标产品中必须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响应的将不进入实质性评审。具体中标零部件厂商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定金到账后45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上牌、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如是招标方的原因可延期)。
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上牌、售后服务等。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资质的车辆制造商或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1、投标产品已纳入国家产品公告目录;
2、投标产品必须已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七标段:
1、客车的尾气排放要求达到国V标准,并进入国家环保局排放合格车型目录;
2、投标产品已纳入国家产品公告目录。
三、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9月26日起
2.领取地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Q-S0mbKMOCqRLY3ROJfjg
提取码: frj5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陈静、手机号码:15061658958)。
4、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5万元/标段,投标人若投多个标段,须交纳多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将投标保证金转到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收款账户上,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以评标时,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查证情况为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9时整。
地 点 :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一室。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付款方式:
一标段-六标段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扣除国家补贴后车价的10%的定金;中标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并提供培训服务,新车交付并验收合格上牌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扣除国家补贴)的20% ;余款于上牌后一年内支付余款(扣除国家补贴)的50%,两年内再支付30%,三年内再支付20%。
七标段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支付给中标供应商车价的10%的定金;中标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并提供培训服务,新车交付并验收合格上牌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的20% ;余款于上牌后一年内支付余款的50%,两年内再支付30%,三年内再支付20%。
七、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提出。
招标单位联系人:王宇 18762535880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龙 18068880123、陈静 15061658958
八、招标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尚海 0515-84198006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华邦国际西厦B区5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静 1506165895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7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29日
总中标金额:9807.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1标段:
中标人:江苏中车城市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报 价:17998000元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云溪路198号2幢(28)
2标段:
中标人:江苏中车城市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报 价:15998000元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云溪路198号2幢(28)
3标段:
中标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报 价:15320000元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4标段:
中标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报 价:14120000元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5标段:
中标人: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报 价:13520000元
地 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
6标段:
中标人:江苏远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报 价:12720000元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1号虹桥中心926B室
7标段:
中标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报 价:8400000元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2.5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980号
评审专家名单:
茆兵、张劲松、贾循祥、于刚、王鹤华、李阜生、王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