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4 来源: 智慧政策云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最新政策扶持,这些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调整后,小型微利企业税负将降至5%和10%,增值税起征点将提至10万/月。
来看本次会议的关键点:
一、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1)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上限放宽到了300万。
(2)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5%。
(2)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10%。
(3)小型微利企业或将实行累进税率,具体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
三、增值税起征点由3万/月提至10万/月!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四、允许50%幅度内减征各种地方税种和附加税!
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举例:
1、某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如果2019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80万,应纳税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①如果用2019年新政策: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80×25%×20%=4万
②如果用2018年的政策: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80×50%×20%=8万元
结论:
新政策之后税负减半(8-4)÷8=50%
2、某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如果2019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240万,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①如果用2019年新政策:
(1)拆分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140万
(2)不超过1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0×25%×20%=5万
(3)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40×50%×20%=14万
(4)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5+14=19万
②如果用2018年的政策: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240×25%=60万元
结论:
新政策之后税负大幅降低(60-19)÷60=68.3%
一、增值税如果按季度申报,会是30万吗?
如果是季度申报,一个季度30万销售额均免征增值税,一年可以免征120万。
二、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放宽了,对资产总额有新的要求了吗?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这么好的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
会议明确了新政策可追溯至2019年1月1日。
四、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会一直存在吗?
不会,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是3年。
五、减税效果预计会怎样?
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部署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带动消费扩大;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
会议指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今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一季度平稳开局十分重要。必须多管齐下。发展好小微企业关系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三、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五是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上述关于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最新政策扶持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